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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2008-6-2 14:20

4年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 陆丰廉租房喜了困难户

随着陆丰市陆城东环路廉租房二期工程182套即将落成交付使用,至此,陆丰市自2004年以来已在东海、博美镇两地建成廉租房294套;同时,还有甲子镇54套、博美镇48套廉租房正加紧建设中。而另一个信息也同样振奋人心:该市的204套经济适用房工程也已获得批准立项,即将投入建设。

陆丰市建设的廉租房每套实用面积60平方米左右,每套拥有二房二厅和一厨房一卫生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近千元,而每月每平方米仅收取1.8元的租金。因此,我们走访已入住的城镇低收入困难户时,他们一个个都喜上眉梢。年逾古稀的陈阿婆一家七口人,原居住在陆城“三六九墟”的危房里,去年底乔迁至陆城东环路一期廉租房居住。当时,亲朋好友你一千我二千,凑了一万多元为她家装修。住在崭新舒适的廉租房里,陈阿婆对着记者一行连夸了“三个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

在建设廉租房的过程中,陆丰市坚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资金到位。2004年以来,除省里拨付31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外,该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挤出了资金701万元,并还预先垫付了300多万元。二是确保工程质量。从参与招投标工程队资质审核、到建筑材料选定、再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均层层把好质量关,确保每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确保实现“廉租”不“廉质”。

对于廉租房入住户的确定,陆丰市出台实施了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一系列的程序规定:先由无房或现住房低于规定的住房标准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提出申请,再由陆丰市民政、房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核实审定后向社会公示,然后采取“摇珠轮候”的方式确定入住对象。而对于已登记为廉租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则实行优先供应。

陆丰市严格规定:廉租房住户一律不实行终身居住制。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改善后不符合特困条件的,或者另行购买住房和将廉租房空置、转租、转借者,均应及时腾退,交还房管、民政部门安排给轮候的住房特困户。(黄维明林胜淡陈春火)

摘自《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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