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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风 2008-4-11 00:52

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须制订食品防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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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晚报讯 记者吴俊忠,通讯员周木龙、李琳报道:国家认监委近日发文,要求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输日食品企业,要制订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汕头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应增强防护意识,在实施HACCP和SSOP前提计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分析企业在加工、储存、装运和接收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并采用相关的防护计划,从而建立起一套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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