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侃吧】共同营造安全物业管理环境
核心提示
一名歹徒到小区偷盗摩托车被保安员发现,竟然强行冲卡驾车逃跑。事情发生后,车主要求保安员赔偿,保安员认为自己尽了责职。双方各执一词……保安员是否该赔偿?为何类似的物业纠纷时有发生?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业主与物业管理各有何职责和义务?双方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本期侃吧邀请了几位普通市民及法律界人士作为嘉宾,阐述他们的观点。
邝小琼(家庭主妇,小区业主):
希望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
我家所在的小区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建成的,小区物业管理在定期收垃圾、清洗楼梯方面做得还可以,其它方面就实在不敢苟同。小区的公共凉亭顶部破了很久,至今没人修理,公共椅子也破烂不堪,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不到位,很多工作无奈之下业主只好自己解决,比如,楼层楼梯的电灯是住户自己掏钱安装的,住宅楼顶和外墙的渗水问题也是我们请人解决。
小区安全问题也很令人担忧。今年年初,与我们住同一幢楼的一户人家失窃了,被人入室偷走了几千元现金,最后业主虽然得到了赔偿,但所有住户都觉得心有余悸,害怕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还听朋友说,小区里也发生过因为摩托车被盗而陷入纠纷的事情,其实那些看守摩托车和汽车的人大多是50多岁,如果真的有贼来偷东西,他们真的能起到保护作用吗?
关于《物权法》,我相信很多家庭主妇跟我一样都是“只知其名,不知其实”,大家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这些法律相关规定,而且受知识水平制约认知程度因人而异,因此希望有“业主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可以帮助我们诠释这些法律条文,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法律相关规定,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陈浩(公司职员,小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