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榜眼落榜案达成和解 高校赔7万家长撤诉
质疑高校招生简章并与高校对簿公堂,此案属全国首例,高校因此而赔偿也属全国首例。
广东“榜眼”落榜状告高校案最终达成调解
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珠海一学生报考武汉音乐学院后,专业成绩在广东排第二,但因该校该专业在粤仅招一人,该考生最终落榜。因质疑高校未按招生简章约定招录考生,家长一纸诉状将该校告上了法庭(本报今年4月14日A10版曾作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原被告双方近日达成调解,该高校向考生家长支付7万元赔偿,原告撤回诉讼请求。
广东“榜眼”竟然落榜
昨日,小黄的父亲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年武汉音乐学院网上发布的《招生简章》称其面向全国招生;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者优先录取。同时,按照该学院公布的音乐表演专业在湖北省外的招生计划,共有70个名额。正因为此,儿子蛮有信心,报考了该校。同年4月10日,小黄收到成绩单,在湖北省外考生中,他排名第十四,广东省内排名第二。
结果直到5月填报志愿时,该校才公布其所报考的专业在广东仅一个招生名额,但此时全国的艺术院校专业课考试均已结束,小黄别无选择第一志愿仍填该校。他参加了高考文化课考试,文化课取得了585分的好成绩,远高于该校录取分数线。不过,他还是落榜了。
为此小黄的家人一纸诉状将武汉音乐学院告上法庭,诉称该校未按招生简章承诺招生,未及时对外公布在粤仅招一人的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涉嫌侵权。而且擅自向各省分配名额,给广东省仅一个指标,存在地域歧视,导致小黄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要求该校恢复录取该考生,同时,赔偿其家庭经济损失等共计22万元。
昨日黄先生表示,据办案法官介绍,质疑高校招生简章和分配省外指标,并以此与高校对簿公堂,此案属全国首例,高校因此而赔偿也属全国首例。他称该案甚至一度引起教育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