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热点资讯] 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 汕头办少儿游泳培训班须备案

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 汕头办少儿游泳培训班须备案

夏季来临,我市各游泳场所开放在即,做好游泳场所安全管理,确保泳者安全是开放游泳场所工作的重中之重。6月5日,市体育局召集我市各游泳场所经营者举行会议,要求各场所贯彻《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规定》,加强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游泳是深受我市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目前我市已有44个游泳场所领取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体育局要求这些场所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并对照许可条件,尽快完善种种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条件,配备足够有资质的救生员等。根据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内的人工游泳池,应设置2个救生台,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名;海水泳场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员和医护人员外,还应设有危险区域标志和有效的安全防护网、了望台、广播、通信等。体育局还要求,凡举办少儿游泳培训的单位,要按照汕头体育局《关于少儿游泳培训班安全管理的通知》向市体育局申报备案。由持有《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教员,方可开班。

    体育局重申,未申领《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游泳场所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向社会开放,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处罚。摘自《特区晚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