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松波(公务员):
用科学发展观落实“禁限令”
对我市拟实施禁止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我是支持的。因为无论从缓解中心城区道路拥堵、还是从改善大型货车噪音扰民问题等方面来看,禁限大型货车都具有明显的作用,这在省内一些城市都有过先例和验证。比如,去年11月5日起,广州市中心城区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限制一切货车通行,外市籍5吨以上(含5吨)货车进入市区时间推后至21时;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深圳市去年实施全天候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皇岗路的规定后,今年又重新调整为粤港号牌货运车辆只准予每天的9时30分至17时和20时至24时在皇岗路通行。我市在限制4.5吨以上大货车通行方面也有成功经验,2006年11月起,在8条东西方向主干道,采取了每天17时至19时下班高峰时段限制大货车通行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从我市目前道路交通环境来看,老市区大多数道路较窄、通行能力较差,路面破损情况也很普遍,通行大货车不但容易造成拥堵,还将对道路状况造成一定损害,其带来噪音也给市民生活带来影响。所以,希望有关部门根据“公众整体利益优先、兼顾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原则,结合目前中心城区港口、码头作业区和货运从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和交通管理实际情况,用科学发展观制定有关大型货车禁限措施,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