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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百态] 好友变“老赖”有钱不还债 市民纪先生好烦恼

好友变“老赖”有钱不还债 市民纪先生好烦恼

16日,纪先生向本报报料称,与他从小相识、感情甚笃的同乡朋友,10多年前向他借了四五万元,如今两人都已是古稀之年了,他竟然有钱不还,耍起了“老赖”。

    据纪先生介绍,阿松是他的同乡,汕头市人,两人从小就认识,经常在一起玩耍。10多年前,阿松以做生意为由,先后向他借了四五万元。纪先生说,每次借钱都立下了借条,有的还注明了还款日期。在借钱初期,对方还按约定每1万元付200元每月的利息,但是只付了几个月就没有了下文,“说等到我急用钱的时候一定会还我钱的”。

    但等到纪先生真的急需花钱了,对方却一再以没钱为理由,不肯还钱。“他家里现在建了三层楼房,在金禧花园还有一套房子,怎么会没钱呢?”纪先生表示怀疑,阿松一定是看他老实,所以借故推脱,想让这笔账不了了之,“我说现在我急着用钱,没钱你就卖房子还我吧,他又不肯”。纪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两人都已是过70岁的人了,阿松竟然还玩起“老赖”的把戏,很伤感情。

    对于纪先生的遭遇,汕头市岭海律师事务所沈雪山律师表示,纪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阿松的房子,但前提是借款归还日期还在诉讼时效之内。如,借条注明还款日期,且日期至今未超两年,或者期间纪先生曾向对方追讨和对方有过还款行为的,都属于诉讼时效未过。如果借条内未注明还款日期,则仍有诉讼时效。特区晚报记者张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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