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年内解决工业房产确权发证遗留问题
记者从日前实施的市政府有关文件获悉,中心城区工业区部分工业企业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自建的厂房因欠缺工程规划、用地审批、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而无法确权发证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从现在起将予以妥善解决,为其明晰产权关系,确权发证,并纳入规范管理,加快企业发展。符合处理范围的三类工业企业可在2年内办理有关手续,完成相关工业房产的确权发证。
据悉,这次解决工业企业工业房产确权发证遗留问题的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级工业区(含市、区、镇(街道)三级)的工业企业在2004年5月25日(即市一级收回下放给工业区的规划建设审批权限为时间界限)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因行政管理体制变化等历史原因,无法按现行必备要件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下列三类工业区厂房房产(包括厂房、仓库、候工楼等配套用房):欠缺用地手续的;欠缺规划手续的;欠缺建设工程基建、质监和消防等手续的工业房产。汕头日报记者 林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