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恶意规避签无期限合同行为无效
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7月7日)从有关单位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起正式在全省实施。
据了解,今年1-6月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是去年同期的3倍,已达到去年全年总数的107%,仅5月份与去年同比增长250%,增幅超过100%的地级以上市有11个,珠三角部分地区出现案件“井喷”,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惠州六市处理案件数占到全省劳动仲裁处理案件总数的90%.有关方面介绍,今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正式实施后,广东省劳动争议呈大量化、尖锐化、复杂化的趋势加快,特别是5月1日随着劳动仲裁取消收费、申请仲裁时效延长、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扩大等新规定的实施,劳动争议处理面临更加严峻形势。另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上半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39767件,同比增加了24338件,增幅达157.7%;其中,珠三角地区上半年新收38381件,同比增长160.1%,案件数量占到全省的96.5%。
为应对广东省劳动争议处理出现的上述严峻形势,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近日,省法院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劳动争议裁审程序、统一裁审标准,为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广东省的顺利贯彻实施,提供办案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