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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七杂八] 黄冈“最牛x 子户” 僵持六年终拆迁

黄冈“最牛x 子户” 僵持六年终拆迁


                 


饶平县黄冈镇的南华路与丁未路交叉路口,一幢三层旧楼当街横立在马路中间,六年来无法拆除,成为倍受关注的“x 子户”。而就在本月的17号,有关方面与屋主余先生终于达成协议,这栋“钉子楼”也终于被拆除了。


近日,记者闻讯赶到黄冈镇,六年来位于南华路与丁未路交叉路口的钉子楼,终于被拆迁干净,现场正在进行路面施工。工程完工后,这里将告别长期的交通拥堵状况,南华路与丁未路的改造工程在被拖延六年之后,也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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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旧房的拆迁,为何会被拖延六年之久呢?事情还得从2002年的9月份说起。

当时,黄冈镇决定对南华路、丁未路一带进行拆迁改造,拓宽道路,因此必须对这一带的旧房进行拆迁。余伯家的楼房地处两地交叉路口,属于拆迁范围之内,在获知黄冈镇拆迁办公室要发拆迁通知书后,他第一个赶到了拆迁办,要求领取通知书,以便优先选择回迁位置,但却事与愿违。

屋主 余伯:问他(工作人员)说我最先来,应该排第1、2号,为什么要排到第6、7号,他说你们能登记第6、7号已经好不容易了,我问他为什么,他没法说。越前的号码就越好吗?他说1号就第一个选择铺位,第2号就第二个选铺,以此类推,我们排第六,第七,就要等1至5号选好后才来选。

余伯认为,根据县城拆迁管理办法,临街铺面实行“就地对等交换”原则,旧楼拆迁后,他原本的铺屋应该对应交换改造后的17号铺面。而这也是该地段经济价值最好的铺面,但该铺面却早已被第一号登记的人选定。

屋主 余伯:后来通知我们几次去磋商赔偿问题,我们坚持按饶平县拆建政策第15条规定,我们要原相应的铺位,他说你们原铺位已经卖给别人了。

据余伯说,获得17号铺面的业主,是在拆迁期间才购买了丁未路一间约20平方米的老铺面,这违反了关于“拆迁期限内不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的迁入”等规定,而且,仅仅是20平方米的老铺面,竟获得安置和购买面积达600多平方米的17号铺面。余伯质疑,这一系列的过程存在暗箱操作。

屋主 余伯:我们正正当当是拆迁户,为什么不能按相应的位置来赔偿?

因为无法认同拆迁办的操作模式和赔偿方案,余伯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并多次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当地有关部门也多次进行了协调,但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旧楼也因为年久失修而变成一幢危楼。而这事,一拖就是六年之久。

六年之后,余伯终于与当地拆迁部门达成协议,同意楼房拆迁。这件事的背后有许多疑问,拆除这样一栋危楼房为什么要拖上六年的时间?这期间给市容市貌、公众利益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而屋主余伯又为何最终同意拆迁?为解开种种疑团,记者走访相关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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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拆迁:也算圆满的结局


最牛钉子楼屹立马路中间长达六年之久,严重影响过往行人尤其是周围铺户,大家对于钉子楼拆迁都感到很高兴。

附近铺户:作为老百姓肯定希望越早解决越好。

附近铺户:拆掉肯定好,拆掉了交通方便点,不会老塞车。

附近铺户:认为拆掉比较好,路道就比较宽阔,行走起来舒服点,还有这些拆掉了下雨时排水就更好,因为这里(没拆掉),一下大雨水就满上来。


然而,采访中记者却发现,对于拒拆楼房所带来的种种不便,多数周围铺户不仅没有怨言,反而支持余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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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铺户:要(双方)谈妥了才能拆。

附近群众:老伯这屋子传到现在三代人,有房子(却)换不到铺面,人家(房子)什么都没有有钱就可以买两间。

随后,记者来到了黄冈镇政府。对余伯质疑拆迁工作存在暗箱操作行为,该镇党政办公室的欧主任予于反驳,称当年涉及拆迁的共有三百多户业主,但提出置疑、拒绝拆迁的却只有余伯一家。

黄冈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主任:如果说政府去暗箱操作那肯定不只他一家有问题,其他户都是一早就拆迁完,该买铺面的去买铺面,该住套房的去住套房,就只剩他一户。

欧主任说,钉子楼的长期存在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六年来,黄冈镇政府也一直致力于拆迁问题的解决。

黄冈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主任:(从)02年九月、十月就开始,一直在做工作。通过(镇)政府正面做工作,还通过一些亲戚帮忙做工作。

历时六年的艰难谈判,余伯终于同意签署拆迁协议。

随后,记者找到余伯,他说,时隔六年后,他之所以会签署拆迁协议,也并非为了比别人赔多点钱。

屋主 余伯:我一早就说了,我不是为了几个钱,我是为了争一口气。

时隔六年,“最牛x 子户”终于被顺利拆迁,整个事件也圆满地划上句号,尽管来得有点迟,但毕竟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签下协议,理性地解决了拆迁问题,也是令人欣慰的。我们都知道,拆迁工作难,但我想,只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从群众利益出发,难事也能变成易事。

摘自 潮州电视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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