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温令”仅是一纸空文?
7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要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近一个月过去了,空调温度是否真正被“限”住了?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商场、超市、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发现仍有部分场所无视限温要求。有关人士认为,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检测出的是公共意识的高度。
部分场所市民遇“冷”
7月22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市区一幢办公大楼。在走廊,记者已经感受到了丝丝凉意,进入其中一间办公室,记者看到空调机的温度设定为24℃。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进出的人挺多的,有时候个别办事人员觉得太热就把空调的温度给调低了。
当天下午6时,记者来到市区长平路一家大型超市,在婴幼儿用品区,测得室温是24℃。记者随后沿着食品区走到收银台,室温也从24℃上升为28℃。一些顾客告诉记者,刚进超市的时候觉得有点冷,不过超市的人流量很大,很快就觉得温度适宜了。据了解,由于超市采用中央空调集中供冷气,室内接收冷气的任务集中在几个通风口,所以存在室温有差别的情况。
当天晚上7时,记者来到一家购物商场的2楼,测得室温是23℃觸23.5℃。记者看到,正值晚饭时间,来商场购物的人不是很多,有女性顾客穿着无袖衫,不时用手掌揉搓一下手臂,明显是因为温度较低所致。
当天晚上8时后,记者走访了市区金新路多家商铺发现,有商铺玻璃门紧闭,或者在入口处设置了塑料门帘,使室内的温度不受室外影响。不过,也有一些商铺冷气逼人。记者在一家专卖店看到,空调机的温度设定为22℃。店员解释说,做生意就是要为顾客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因为顾客进进出出影响空调效果,所以有时会把温度调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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