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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七杂八] "生仔"丈夫不理 "破镜"能否重圆?

"生仔"丈夫不理 "破镜"能否重圆?





女人怀胎十月临产时最需要的莫过于丈夫的陪伴和家人的照顾了,但这对磷溪镇田心村的王女士来说却是个奢望。打从怀孕四个月起到生下孩子,丈夫就对她不闻不问。如今,躺在产床上的她还在为生育孩子的费用发愁。而她的丈夫,根本就不理会这对母女。

襁褓中的女婴似乎知道自己不受欢迎,正在放声啼哭。别的孩子一落地就捧在家人的手心备受呵护,可怜的她出生以来,还没感受过爸爸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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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打电话给他,他说你要剖腹,自己去出钱,自己自生自灭,我不会理你。

王女士口中无情的他就是丈夫陈某。2006年,王女士经人介绍与陈某认识,当时王女士在潮州,陈某在深圳,两人电波传情,两个月后闪电结婚。婚后不久,王女士跟随陈某到深圳打拼,小两口把一个珠绣加工作坊经营得小有规模。虽然生活中少不了些磕磕碰碰,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王女士:刚结婚对我不错,这是实际的,公婆对我也好。

直到王女士有了身孕,双方在产检方面开始有了争吵。

王女士:妊娠反应很大,医生就叫我输液,他认为输液后对孩子有不好影响,彼此开始闹矛盾。

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更让夫妻间的矛盾白热化。

王女士:在他包里发现避孕套,男人一些逢场作戏我能理解,只要你能改我也不说什么,他母亲说他怎么能晚归,他就把气撒向我。

而原本和谐的婆媳关系,也因为婆婆迷信“媳妇属蛇与儿子属马相冲”开始恶化。

王女士:年初她拜老爷说我要做强,说蛇缠马足不好,我不会旺夫。

此时,孩子的去留问题成为夫妻俩最大的分歧。

王女士:年初我说既然不好就坠胎,他舍不得,邻居还听他说你不要生下来我来养,等到正月初七回潮州就叫我去坠胎,这次我舍不得。

由于王女士坚持要生下孩子,回潮州过年后,陈某便丢下妻子自个去了深圳,从此再也没有回家。为了挽回丈夫,王女士上深圳闹过自杀,可陈某就是吃了称砰铁了心。

王女士:我打电话给他不听或拿起来就说“管你去死”,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这些是陈某发给王女士的短信,里面称“没人会去理你这个疯子,你以为拿个肚子我就会心软,别做梦”、“我现在连看到你都想吐”等等。但比起这些无情的话,陈某对孩子的态度更让王女士肝肠寸断。

王女士:你看短信说女人生孩子就象生鸡蛋,你将来孩子生下来各走各的。

挺着肚子的王女士独自艰难地生活着,远在深圳的丈夫和近在咫尺的公婆对她却是不闻不问。

王女士:拿些珠绣手工来做,生活艰苦,自己能俭就尽量俭,不曾买一块熟肉吃,吃一点便宜的菜,他们根本就不管。

好不容易熬到临产了,家公把媳妇送到医院,搁下两千元后便离开,连手机都关了,而丈夫“千呼万唤”就是不接电话。

王女士:现在医药费我凑不起,身上没钱,日常生活要我姐买来。

看着别的产妇和婴儿在家人的呵护中其乐融融,王女士好生羡慕,虽然恨丈夫的无情,但对丈夫,她仍心存希望。

王女士:为孩子着想,以后在单亲家庭对他的成长有影响,能够调和尽量调和,彼此不是说谁对谁错,夫妻双方吵闹肯定有,尽量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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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疑吵闹毁了婚姻 丈夫无心再续前缘




采访过程中,王女士一再央求记者帮她和丈夫调和。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陈某,陈某的态度十分坚决:想重修于好,没门,是你的猜疑和吵闹毁了我们的婚姻。至于孩子,你自个看着办。

事情的真相是否如王女士所说?记者想向陈某求证,但只要是用潮州本地固话他都拒不接听,最后,记者用手机才联系上陈某。一开口,陈某便指责王女士经常不顾后果无理取闹,其片面之词决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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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跳楼、上吊、开煤气样样做过,你要死不能害人,楼上单房几十人烧起来不是害死人,这个女人很绝。她说你家里嫌她蛇缠马不旺夫是吗?她乱讲,她有的事做过的事你说了她还不承认。

陈某说,是王女士的妒忌和猜疑导致了他们感情破裂,最终导致两年的婚姻走到尽头。

陈某:整天怀疑我去交别的女人,我在深圳做珠绣加工,一些女工老阿姐四五十岁,说我去跟她们相好。

王女士想与陈某重修于好,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陈某:不可能做夫妻,没感情了,我一再容忍她,已经在深圳闹了近百次,这种人半点也不能留情,她曾经老发信息说再给她机会,已经给了很多次机会,觉得没办法了,我也心死了。

陈某表示,自己并不想要这个孩子,至于生孩子的费用,那两千元以足够顺产花费了。

陈某:剖腹就要自己出钱,你要生到没法生下来,没法顺产才能去剖腹,我出顺产的钱,其它就让她自己承担。现在孩子生下来了你要怎么处理?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是她自己一厢情愿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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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妻子没有经济能力 丈夫负有抚养义务



夫妻间纵有千错万错,该负的责任还是得负。有律师指出:陈某对待生育妻子的做法违反了《婚姻法》中“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的规定,王女士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陈某付给抚养费。

律师林林:女方生育孩子的费用本身构成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在女方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男方必须去负责,在女方怀孕期间,本应得到男方的关心和照顾,不履行抚养义务这种行为非常明显违反了《婚姻法》,女方可以通过起诉来要求男方付给抚养费。


对王女士刚生下来的孩子,林律师指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来说,陈某都不能置之不理。

律师林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不仅在经济上,在精神方面也存在抚养义务,男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林律师说,如果陈某拒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王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孩子起诉丈夫支付抚养费。

一个嗷嗷待哺的生命来到人世,她对大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本来就一无所知。孩子并没有错,我想王女士和陈某最后无论是离是合,都应该平心静气好好谈一谈,共同承担起抚养女儿的义务。摘自《潮州电视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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