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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中择校费不做调整 金中、一中每生仍为3万元

本主题由 立鹏 于 2008-10-15 19:02 移动

今年高中择校费不做调整 金中、一中每生仍为3万元

汕头日报讯(记者陈静莹)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我市的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仍按去年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做调整。各有关公办高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择校生按规定缴纳择校费后,不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据了解,具体的择校费标准为:汕头金山中学、汕头市一中每生30000元;汕头华侨中学、汕头聿怀中学、汕头林百欣中学每生25000元;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市一级学校每生20000元,区一级学校每生18500元;其他普通高中和国家、省重点职业高中每生18000元;其他职业高中11000元。除择校费外,公办高中按规定可向择校学生另外收取课本资料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为400元,有住宿的学生按规定应缴纳住宿费。其他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与同一学校的计划生相同。

    此外,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属中学择校生的收费标准,由区县物价、教育、财政和监察部门按照省的规定,在不高于市的规定档次标准的原则下予以制定,并报市物价、教育、财政和监察部门备案后执行。物价部门强调,择校费由区县以上教育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中小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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