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我以为只要200块,去了才知道要缴764元,就相当于缴的钱比本金翻了近四倍。
罚金会“涨价”!而且还是翻着倍数往上涨!林先生一了解,原来,自己的这张罚单是在3个多月前被罚的。
林先生:我是5月9号那晚开摩托车载了小孩,没戴头盔,在潮州大道白玉兰那里,让交警(发现)开(处罚)待理的。
那天回家后,林先生把罚单随手一放就把这事搁脑后了。
林先生:我放在家里放到自己都忘了,放到自己都快找不到。等到昨天才找到,今天就赶紧去交了。
3个月后缴罚金,显然早已过了交警部门规定的收到罚单后15天内缴款的期限。为此,林先生的罚单“涨价”高达564元。
林先生:后悔肯定会,罚了这么多钱肯定后悔,(但是)作为当事人我是非常理解的。
如今,林先生只想通过我们的节目,告诫大家,如果有交通违规,要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自己吃亏。
林先生:通过你们民生告知所有交通参与者,有被交警开了(处罚)待理的,要尽快去缴,不要像我这样,一罚就被罚得这么厉害。
其实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是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所以,如果你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那么,受罚要趁早。摘自《潮州电视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