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各县(市)旧俗丧葬礼习繁多,封建迷信成分浓重,费钱费力费时,百弊丛生,明清两朝,有识之士就对此种旧俗严加抨击。入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破除陋习之舆论鹊起,政府也有过一些举措。1943年国民政府考试院曾召集礼制讨沦会,公布《北泉礼仪录》作为礼仪改革的倡仪,后以诸多原因收效甚微,仅少数有识人家,丧事从简。1934年《新汕头》载:"新式人家丧礼仪式,比较简单。出殡事亲友多备生花圈,并往执绋,或则假址举行追悼会,以志哀思。"但城乡多数人家,仍从旧俗。
丧葬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大跃进时期的平整耕地,这些重大的社会变革和生产运动,宗亲会、父母会、善社以及宗教团体的法事活动都视作封建迷信组织活动被禁止;土地山林为国家或集体统一使用;各行各业有严密的管理系统;公社化后,再经平整耕地,开荒造田,兴修水利,很多旧坟墓被迁葬在一起。在农村,公社对社员丧事都是由大队和生产队统一办理,不少地方还实行保险金制,社员缴纳保险金,信贷社经办,生老病死纳入保险管理。那时丧葬简单,生产队统一派人料理,开始有团体性送葬和追悼会的仪式。60年代至70年代,汕头及各县(市)开始建殡仪馆和火葬场、骨灰楼,此后农村普遍成立殡葬改革机构,如揭阳县至1980年,全县426个生产大队,有92.2%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专管殡葬改革事宜,火化率大为提高。此后,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管理失控,少数先富起来而又迷信思想严重的人,为父母丧事大操大办,甚至恢复许许多多的旧俗,还侵山占地,毁林造墓,影响所及,相互攀比,殡葬改革的成果遭受破坏。社会的非议,丧家的不堪负担,亲朋的不堪其扰,又使一些人觉得还是丧事从简从新好。80年代初期,农村开始有老人协会组织,有的在殡葬礼仪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揭阳县观音山村是其中的一个。该村在创建文明山村活动中成立了老人协会,设有治丧小组,帮助会员办丧事,组织送葬,用挂黑纱代替披麻带孝,开追悼会代替做法事,既隆重又节俭方便。老人们觉得这样更好, 90%以上老人参加了老人协会,拥护村里的丧葬制度。有一次,村里有位旅居香港的乡亲,他的母亲去世,他带回一批物品和6000元准备做法事,并办50桌酒席请乡亲,老人协会劝他丧事从简,他接受了,辞去功德班和酒席,丧事由治丧小组安排。出殡时,有150位乡亲送葬,前后仅花去700多元。这位乡亲十分感动,说:“在香港花10万,也看不到这么隆重的葬礼。”另外,困难户的丧事,老人们也发扬爱心,相互帮助,使这些困难户十分感动。后来各地普遍成立的老年人协会,有不少在殡丧改革上有积极作用。澄海市有200多个老年协会,在创建“文明老协”活动中,多数推行丧事从简制度,该市农村建有墓园100多处,虽是土葬,但大大节省用地。汕头市区除民政部门建有寄存骨灰的陵园和埋葬骨灰的公墓外,一些城中村也仿效建有陵园和公墓。汕头市自2001年3月1日起,对殡葬改革又有新措施。市区死亡人员的骨灰,均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管理,丧主只能选择3种处理方式:一是寄存于市火葬场和市殡仪馆内的骨灰楼或市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骨灰楼堂;二是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组织撒入大海或深埋、植树;三是葬于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建的公墓。
摘自《潮汕民俗》 作者:郭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