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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一剑双刃亟待引导

人肉搜索:一剑双刃亟待引导

□主持人罗晓红

    郭晓妃:也许不少“人肉搜索”初衷都是好的,比如为了寻找亲人、为了捍卫道德正义、为了揭露真相……但网络世界鱼龙混杂,热情的网友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单凭“一网之辞”就跟着瞎起哄,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唉,面对无所不搜的网络技术,想想倘若自己哪一天一不小心被人肉搜索上了,该有多么可怕: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个人感情生活、祖宗三代的情况……所有个人资料、隐私全在网上“赤裸裸”晒出来,接下去数不清的麻烦事就跟着来了,还有那足以将人淹死好几回的网络口水!因而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我们还是应对人肉搜索加以立法规范,正确引领,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既有效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受侵犯,又能发挥人肉搜索的积极作用,如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帮助寻找稀有血型匹配者等等。

  翁永杰:“人肉搜索”有利也有弊,比如: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马上变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那好比是一个有趣的游戏!但在网上随意行为还是要注意的,毕竟别人的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高黎佳:个人隐私不容他人侵犯,“人肉搜索”将他人的信息暴露,不仅会严重扰乱其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带来众多意想不到的压力,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不能提倡。

  网文:撇去网络道德批判的积极意义,“人肉搜索”也有助于更快速地共享有效信息。对其持肯定态度者认为,“人肉搜索”使团结互助的美德发扬光大,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地推动了社会进步。然而,质疑也大量存在。“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严重干扰当事人生活的例子也大量存在。一些网络“哄客”,更乘着“人肉搜索”借大众批判之名而行恶意攻击之实。业内人士指出,对“人肉搜索”的内容管理和正面引导亟待加强,以使这种特殊的互联网行为为更多网友提供有效的帮助。

  陈际红:网络的发展确实是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交流的便利性,也为舆论监督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如果遭遇网络暴力,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渠道来寻求自我保护。当你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上遭受侵害的时候,首先要做到证据保全,还要证明这个网络事件带来的伤害后果,通过这样的方式建立一个证据基础。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站管理者发出警告函件,要求网管删除侵权信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如果网络暴力行为特别严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摘自《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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