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姐:在那里上了一个月班,去医院检查,是怀孕,当时经理答应了我的辞职。
店里同意辞职后,谢小姐立即跟店里办理相关的辞职手续。可当结算工资时,店里竟然扣了500元。这下,谢小姐就想不明白了。
谢小姐:我又没有跟你签什么正式合同,你原先扣这个押金无非是想我在那里多做一段时间而已,现在我这个特殊情况,已没办法继续,你必须退钱给我。
而且,谢小姐觉得这些所谓的押金,本来也是自己的血汗钱。
谢小姐:是克扣我们的押金一点一点来的,这也是必须还给我的。
对于谢小姐的说法,休闲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却不认同。
休闲中心有关负责人:我们没有压过员工的押金,所谓押金是我们员工来时我们店里面为她进行技术培训、教育费用,让她达到我们店要求情况我们才让她正式上班。
该负责人表示,双方其实之前已经签订了一份一年的聘用合同,现在谢小姐在劳动期限未到的情况下提前辞职不干,所以她要自负这一部分的培训费。
休闲中心有关负责人:如果你中途要离开,这个算是违约金。
那么,谢小姐是因怀孕而辞职的,也同样需要克扣工资吗?
休闲中心有关负责人:怀孕我不知道是真怀孕还是假怀孕,如果每个员工都这样,我们店怎么开?
谢小姐:像他们这家店进去绝大部分员工工资押金都拿不出来,多半克扣员工的工资押金,假如你为了一点什么事,家里出了什么事,他也不会相信你,他工资押金也不会给你。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名负责人说,自从谢小姐辞职以来,已经先后到店里闹了好几回。
休闲中心有关负责人:更可恨的是,她找人来威胁我。
随后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如果谢小姐确实怀孕,在用工合同未到期时想提前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而如果用人单位要对谢小姐收取所谓的培训费,也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就是确实曾对谢小姐的培训投入一定费用,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目前,谢小姐决定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拿回自己被克扣的工资。
摘自《潮州电视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