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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不过妇人心?

最毒不过妇人心?

受访人:阿杰(化名) 男 30岁 汕头人 离异

采访者:晓颦

       阿杰是不久前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才看到《汕头都市报》上的“晓颦专访”的,看完第二天他就给我发了信息,他告诉我,他和前妻有着10多年的感情,但最终还是分手了,过些日子,他们就离婚一周年了。他的短信欲言又止。

       因为工作的原因,阿杰没有时间可以面对面接受采访,甚至,我们的通话也因为他的工作被多次打断,所以,本期的“专访”是通过前后几次电话采访才完成的。

       十多年前,我是老市区一带有名的“古惑仔”,无心向学,整天跟一帮“哥们”在外头游荡,追女孩子、打群架,到处惹是生非,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她并开始疯狂地追她,那时,我17岁,而她还是一名在校初中生。虽然她当时只有14岁,但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在那些丑小鸭般的同学中有如“鹤立鸡群”,格外引人注目。我早就暗暗“盯”上她了,之后便开始变着法子接近她,但她似乎不是十分领情,总是对我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这让我很是烦恼。但是,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令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这实在应该算是“缘分”吧?

       事情是这样的,她在学校也算不上是“好学生”,那一次,也是因为跟同学吵架输了,她向我哭诉,我一听说她受欺负了,当即火冒三丈,宣称一定要替她“报仇雪恨”,便召集了我那帮“哥们”,拦在放学路上,把欺负过她的那些人揍了一顿,还用自制的土枪打伤了其中的一个人。仇算是报了,但是事情却也闹大了,因为影响极坏,她被学校勒令退学了,这本来不是什么好事,却促成我们俩走到了一起,从那之后,她正式成为我的女朋友。

       那段日子,是我们俩最美好的时光。被学校勒令退学在别人看来可能无异于“灭顶之灾”,而对于同样不爱读书的我们俩来说却是“正中下怀”,我们很享受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整天呼朋唤友,招摇过市。以正统的标准来衡量,她也许不是什么“好学生”、“好女孩”,可是在我眼里,她绝对是最好的,她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善解人意,反正,我觉得她哪哪都好,怎么看怎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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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5年的“拍拖”,我们在2001年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一年,她还不到20岁,因此,我们并没有立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等到几年后我女儿4岁了才补办了结婚证。

       婚后,我做了她家的“上门女婿”,因为她是独生女,这样方便照顾她的父母。当时,我们可以说是“奉子成婚”,结婚时她已经珠胎暗结几个月了,翌年便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那时,我跑货运,她则在一家发廊当收银员,尽管没有大富大贵,但一家人和和睦睦,倒也其乐融融。我整天在外面开车跑货十分辛苦,但是,每次跑在路上,一想到家里有我最亲爱的老婆和女儿,我再辛苦心里也是甜的,只希望能早点回家,回到那个温馨的港湾和她们共享天伦之乐。

       她的工作比较清闲,早在几年前,我就教她上网玩QQ,本来是想让她空闲的时候不会太无聊,始料未及的是,这却为我们的感情埋下了隐患。大概是在去年,她对上网聊天十分痴迷,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泡在网上,并且认识了不少异性网友。我开始并没有特别在意,以为她就是无聊,跟别人聊着玩而已,没想到,她还玩起真来,以至发展到跟网友互通电话甚至约会去。

       我是在一次无意间看到她跟一个异性网友的聊天记录,才惊觉问题的严重性的,据他们的聊天内容透露,那个男的是潮阳的,比她还小,未婚,他们聊了不久之后就互相留了电话号码,而且,那个男的多次专程从潮阳跑过来跟她一起吃饭。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她跟那些异性网友聊天的内容都很暧昧,这让我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特别不是滋味。其实,我想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不在乎这些的,尽管我当时并没有像“捉奸在床”那样掌握到实实在在的有关她“出轨”的证据,但是,那已经让我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更何况,所谓“出轨”并不仅仅意味着肉体上的背叛,而对于男人来说,他的女人的任何一种背叛对他来说都是致命的!为此,我多次问过她,我真的很在乎她跟那些人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但是,每次只要我问起这些,她就特别不耐烦,就会跟我大吵一番。那个家,被我们三天两头的争吵弄得面目全非,昔日的温馨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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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4日,我们再一次吵起来,这一吵,她竟然离家出走。我四处找她都找不到,直到12日,她在整整失踪了8天之后才回来,不过,她是想回来跟我离婚的。她离家出走那几天,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整个人几乎要疯了!好不容易把她给盼回来,真是喜出望外!我再也不计较谁对谁错了,只是希望她不要再走了,没想到,她此次回来并非回心转意,而是想回来跟我离婚的。我苦口婆心地劝她,希望我们能从头再来,可是她一点不为所动,说她对我已经“没有感觉”了,不可能从头再来了。看她似乎是铁了心要跟我离婚,我再怎么劝也无济于事,我就说:“反正我是不会跟你离婚的!”就不再理她了。

       我以为,她只是嘴上硬,过几天,想想女儿,她的心就会软下来的。再次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在家只待了3天又再次离家出走,两天后回来,又重提离婚之事,而且这一次是动真格的了,态度十分强硬。我问她是不是有别人了,她不置可否,却说自己这一次“要自私一下”,还说她受不了我的坏脾气。我承认我有时候脾气是不好,但是对她,我真的可以说“仁至义尽”。

       记得有一年我在外地送货,为了能赶回来给她和女儿过生日,我连续行车10天,因为疲劳过度,在快到达汕头的时候翻车了,差点要了我的小命。还有一次,我开摩托车送她,半路被撞连人带车摔倒了,我腿上裂开一道缝,鲜血直流,而她一点也没事,但是我还是忍着痛,开车到了医院,要医生先替她检查没事之后才为我包扎伤口。

       诸如此类的事在生活中俯拾皆是,尽管很小,无足挂齿,但是也足以证明我对她的好。而且,我对她父母也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这个在亲戚朋友中也是有口皆碑,我真的不知道我哪里错了,我所做的一切换来的却是她的一句话“没感觉”!我当时实在是气不过,完全失去理智了,一挥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那是我跟她一起十几年第一次打她,也是这唯一的一个耳光,将我跟她的婚姻彻底地打碎了!就在当天,也就是2007年的10月19日,我们俩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跟她,我每月付给400元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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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那天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还有复合的可能?”她回答说可能有吧,不过时间不定。尽管回答闪烁其词,但多少给了我一点希望吧,然而,过了不久,她就跟一个外地男人同居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感觉自己的世界在一瞬间訇然倒塌!我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还不如一死了之,也许只有这样才是我唯一的解脱。是天无绝人?抑或是我命不该绝?我吃下的那一瓶药竟然是假的!除了让我晕乎乎地睡了几个时辰,没有任何的作用,醒来时,我感觉好像是到地狱走了一趟。

       寻死不成,我唯有解酒浇愁,酒精的作用给了我片刻的麻醉和忘却。但是,这只是暂时的,我总有清醒的时候,而一旦清醒,我就感觉生不如死,医生说,我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我再也不能开车了,只能改行做了现在这份临时的工作,工资很低。也就是在醉生梦死的这个阶段,一个女孩子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她今年才21岁,我知道,她跟我走到一起最初更多的是出于同情吧,那段时间,她看我整天喝得醉醺醺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就经常开导我,给了我很多的帮助。不过,说实话,她对我再怎么好,也无法取代前妻在我心中的位置,我之所以跟她走在一起,更多的是赌气,跟前妻赌气。我的很多朋友知道我新交了这个女朋友,都很高兴,他们觉得我前妻太绝情,我就是应该借此女朋友来替自己出一口气,尽管我心里明白,这样做对这个女孩子很不公平。她说她很爱我,虽然她父母极力反对她跟我谈恋爱,但是她不管,还是不顾一切地要跟我在一起,现在,我们俩已经同居了。

       虽然我现在有了女朋友,但是,我心里经常想着的还是前妻,我很希望她能回心转意跟我复婚,只要她肯回头,我什么都可以放弃。但是,她的绝情却远远超出我的想像,她现在除了跟我要女儿的抚养费就没有任何的联系,前几天我去接孩子在楼梯上跟她狭路相逢,她竟然对我视而不见,甚至我跟她打招呼她都没有反应,我问她:“我们俩是不是没有可能重新开始了?”这一次,她回答得斩钉截铁:“是!不可能的!”我真的不敢相信,女人一旦狠心起来竟然可以这么狠!难道正好印证了那句话:“最毒妇人心”?

       我现在唯一的寄托就是我7岁的女儿。她跟她妈妈住在一起,我每个月探望她两次,每次我都带她去玩,给她买很多玩具,我觉得除了这样我没有什么可以弥补她的,但是每次到不得不分别的时候,我们父女俩总是难分难舍。我的女儿特别特别可爱,从她出生之日起就被我视为掌上明珠,我对她倾注了我全部的爱和心血,就是希望能给她尽量多的幸福,没想到,我连一个完整的家都没办法给她。小孩子很懂事,以前我跟她妈妈吵架乃至后来分开,她都看在眼里,她也有她自己的想法,前几天我又去探望她的时候她对我说:“爸爸,我长大了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给你和妈妈一人买一个戒指,那样你跟妈妈就可以和我住到一起不会分开了。”我问她你怎么会这样想的,她回答说电视上就是这么演的,我听了禁不住潸然泪下,越发感觉自己太对不起女儿了!很多时候我万念俱灰,想一死了事,甚至想过跟我的女儿以及前妻同归于尽,但是,一想到我女儿如花般的脸庞,还有她纯真的眼神,我就下不了手。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挣钱,条件好一点就争取把女儿要回来,我觉得,像前妻那样的女人是不配做一个母亲的,更不配做我女儿的母亲!

       这一期“专访”是经过断断续续的几次电话采访才完成的。最后一次通话,我感觉阿杰的情绪有了变化,不再像前几次那么低落。并且他表示,不再奢望跟前妻复婚,而是愿意跟现在的女朋友好好相处,“顺其自然”地走下去。

摘自《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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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世间,情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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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表同情!


谁对谁似乎已不重要。。。
身为潮汕一分子,宣传和关注故土是我们每位子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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