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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圆了大学梦——潮安法官关爱挽救失足少年纪实

少年犯圆了大学梦——潮安法官关爱挽救失足少年纪实

今年8月,当就读于潮州市某学校的高三学生小炎 化名 收到某高校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时,心情十分激动,立即把这一喜讯告知三年多来一直关心他成长的潮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接到该喜讯,法官们都为小炎能够考取大学,踏上成才之路感到欣慰。

       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与刑事法官之间有什么故事发生呢?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04年8月,潮州市某校学生小炎因邻居夜间播放音响影响其与妹妹学习,其父上门制止时,与邻居发生争执、打架,后被对方三人按倒在地上殴打,小炎见状,从家中拿一把菜刀,出来后大声喊止无效,遂持刀砍伤对方三人,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案发后小炎主动找村干部报案,后在村干部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该案公诉机关于2005年4月8日向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潮安法院受理后,鉴于小炎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院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要求刑事审判庭以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为着眼点,从挽救的角度出发,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并认真做好其判处非监禁刑后的回校读书工作。

       该案审理期间,潮安法院刑庭庭长亲自带队与主办法官一起深入到小炎所在村委会和其就读学校调查了解。经调查,本案是一宗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被害一方在案件的起因上确存在一定过错;案发时小炎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平时学习生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学校均要求对其从宽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政策,从挽救未成年罪犯的角度出发,潮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被告人小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案宣判后,潮安法院认真细致的开展帮教工作,积极联系小炎就读学校,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做学校的工作,使学校同意小炎重新从高中一年级读起,接受学校教育。还积极与潮州市关工委联系,联合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定期到其家里、学校走访,与小炎本人和家人坐谈,了解小炎心理动态,适时给予正确的引导,消除其顾虑和担心,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小炎在学期间,刑事法官定期到校进行回访、帮教,了解、掌握其学习及思想转化情况。当法官了解到其能及时吸取教训,悔过自新,思想向好的方向发展时,大家都感到欣慰。同时勉励其不要灰心消极,应自立图强,要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在其积极备考准备参加全国高考时,法官及时到校探望,鼓励其树立坚定的信心,并向其赠送学习用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鼓励。小炎也表示要勤奋学习,争取考上大学,不辜负学校老师及法官对他的期望。

       在潮安法院、潮州市关工委、小炎所在学校等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下,小炎在缓刑考验期间,经过认真学习、积极改造,在思想觉悟,学习成绩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在2008年普通高考中,以优良成绩,被某高校录取为大学本科生。于是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据了解,今年以来,潮安法院在案件宣判后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的有32名45次,其中对判处缓刑的回访、帮教7名11次。陈思策

摘自《汕头日报》

[ 本帖最后由 关注 于 2008-9-24 14: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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