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热点资讯] 揭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由政府买单

揭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由政府买单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所需费用由省、县(市、区)财政及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负担

  最近,我市有不少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纷纷接到原企业有关负责人通知:“请速到原企业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人所需费用由政府或企业资助解决。”一时间,不少困难企业退休职工高兴万分、奔走相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关闭、破产、解散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不久前联合制订了《揭阳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指出,已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长期养老金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可以按原企业隶属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地区相统一的原则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县(市、区)应通过建立保障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为主的医疗保险实施统筹办法,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不同时期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将按不同的方法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一,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困难企业移交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政府给予资助参保。第二,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至2006年12月31日,困难企业移交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原则上从企业资产变现中解决,企业资产变现不足以解决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统筹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确实困难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由政府给予资助。

TOP

凡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我市2006年参保退休人员均医疗费用支出为基数,一次性计算10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负担25%,县(市、区)财政负担25%,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负担50%.资金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帮助解决。各级财政负担的资金按年度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那么,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呢?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有企业主管部门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没有企业主管部门的,向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或国资部门核实后,提交同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金测算,并提请同级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等部门共同核定,报告地政府批准后,由当地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其实已在去年开始实施了,2007年底前,我市将市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今年8月,市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513人。各县(市、区)从2008年夏季起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分期分类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黄健新

摘自《揭阳新闻网》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