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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当街砍人太疯狂 歹徒嚣张人心惶

本主题由 笑看人生 于 2008-10-10 04:39 移动

当街砍人太疯狂 歹徒嚣张人心惶



9月6日凌晨,潮安县金石大道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男青年不知何故被人当街砍死,由于歹徒作案手段凶残,案件发生得又太过离奇,以致短时间内便谣言满天飞,一时间闹得当地是人心惶惶。


案发后,原本繁华热闹的金石大道顿时萧瑟了不少,逛街购物的人少了,铺户们也都无心经营、人人自危,有的更是干脆关门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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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铺户:从出事后这里的店都早早就关掉了,人少,而且一些人不太敢出来,怕出来后出事。

附近铺户:要有事才会出来,没事是不出来的。

附近群众:(金石)大道的人都是人心惶惶的。

附近铺户:害怕不敢来这里买东西,我们这经常有人来订球服,晚上都不敢来拿。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恶性案件,会令铺户们如此心慌呢?

附近铺户:没什么事在路上走就被人砍了。

附近铺户:传闻说没事没端就被人砍,无缘无故的。砍了就当场死。

原来,大伙口中所说的遇害者,是金石镇上官路村的一名村民,今年18岁,在金石大道某饮食摊档打工。6日凌晨1点多,在收工回住所途中,无故遭人砍杀,致左颈骨骨折,失血身亡。

凶案发生后,在村民们的口耳相传下,案情是越传越恐怖,影响越来越恶劣。

附近铺户:谈论哪里有人乱砍人。夸张,传得很夸张了。

附近铺户:有人说他的脖子快断了,有人说砍到大动脉。

凶案继而引发了当地民众对该地段治安的极度恐惧。

附近铺户:有听说在金石“灰窑头”,平白无故晚上总砍人。

群众:过路的随便能打就打,能砍就砍,晚上大概十点前后。

附近铺户:治安混乱,明摆着。

无故伤人案件一再发生,不仅严重威胁附近民众的人身安全,也给当地政府和警方带来极大的压力,要想安抚民心,只有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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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破案安民心 群防群治保“长安”




案发后,潮安县公安局火速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展开侦查。然而,案件却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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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发现死者林楚杰生前并没有跟人发生重大矛盾,同时他身上的财物也没怎么损失。可以排除重大矛盾引起的伤害案件,同时也排除抢劫方面的案件。

作案动机不明,加上案发于凌晨,过往行人稀少,而目睹了案发经过的死者工友也因为惊吓过度,无法提供有效的线索。

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经过细致的排查,发现在发案当晚,在乐福食府大排档对面,有4个可疑的男青年,当时也发现他们带有开山刀,但是要查出是谁一时也有困难。

如此重要信息岂容错过。经过地毯式的细致排查,几名犯罪嫌疑人开始陆续浮出水面。但是,就在侦查工作有望出现重大突破的时候,重点嫌疑对象却突然人间蒸发了。

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沙溪下西林村人有一个叫孙武钿的,平时喜欢吵架、打架,发案时也有在附近出没,专案组于是以这个人为重点(侦查对象),但是这个时候这个人已经不在了。

存在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又马上神秘失踪,种种迹象都印证了警方的侦查判断。在综合各方情报后,警方决定对其展开通缉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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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到9月16日的时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发现孙武钿已经跑到辽宁省的盘锦市。

获知相关线索后,专案组成员火速出击赶赴盘锦市,9月18号,在案发后的第12天,犯罪嫌疑人孙武钿被逮捕归案。

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当时是(凌晨)4点多就起床,赶到嫌疑人必经的路口守候伏击,等到6点多才发现一个身形像嫌疑犯的人,经过细心的确认后,才抓住了他。

与此同时,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专案组负责人 苏培根:事先已经摸清了另外的犯罪嫌疑人曾举、陈荣升的落脚点,就将另外的犯罪嫌疑人曾举、陈荣升抓了,另一个犯罪嫌疑人辜培锋摄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公安机关全力侦破凶案的同时,金石镇各级党政机关也都全力以赴,针对辖区内的治安黑点展开重点整治。

金石镇党委委员 赵建忠:镇和村形成联防工作机制,在各村和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全天候加强治安巡逻。

凶案破了,治安好了,民心安了,金石大道又恢复了往昔的热闹景象。

附近铺户:村里各个大队有派人出来巡逻,派出所也有出来巡逻,治安就好了。

附近铺户:大家也都安心了,不用老是怕这怕那的,晚上现在热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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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故出手砍人 一朝落网才知悔


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几名犯罪嫌疑人,除主犯孙武钿今年刚满18岁外,其余三人竟都是未成年人。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成为双手沾满血腥的杀人凶手,成为阶下之囚呢?而当晚的案发经过又是怎样的呢?

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当晚)一开始在金华路差点被人抢劫,随后就到乐福对面的烧烤吧喝酒,喝完出来,很生气,酒喝太多,就说找个人来出气。


带着这个极其荒唐的目的,四个人带着两把开山刀,开着摩托车在路上晃荡着寻找目标,而这时,不幸的遇害者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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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单车骑在前面,一个坐后座,后面坐的那个手抬高,就想伤他的手,培锋就开过去,到旁边就砍下去,他的手突然放下来,就砍到前面那个。

手起刀落之际,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辜的被终结了。

犯罪嫌疑人 辜培锋:看到那个人流了很多血,衣服上都是血。

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隔晚从他(死者)家经过,看到他们家人都在哭,很惨,很怕,很难过。

案发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将作案凶器扔进了河里,企图逃避追缉。主犯孙武钿也随即逃逸,而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则躲进了当地工厂打工。

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第三天我在佛山,然后过去辽宁,我想着迟早肯定会被抓的,抓到的话就死定了,跑一天,活一天就是赚一天。

犯罪嫌疑人 曾举:工作时做得比较慢,怕,怕人来抓我。

对于如今锒铛入狱,孙武钿自己总结,都是过早辍学惹的祸。

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读三年一年级,两年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都读一个学期后就没读。像我爸说没有读书,还不如养头猪,没错,没有知识,才太过冲动,平时喜欢到外面吵架打架。

想到被害人的无辜惨死,想到其家人的痛不欲生,孙武钿流下了后悔的泪水。

犯罪嫌疑人 孙武钿:希望他的父母能原谅我,有命出来的话肯定作出一定的赔偿给他们,用我这一辈子。

事到如今,再多的泪水和悔恨都已于事无补,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弥补。而犯案者,也终将为自己荒唐行为付出代价。我们也希望,社会上那些喜欢无事生非的青少年,能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走上不归路。

(潮州广播电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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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下班途中死于非命 家属上门讨要说法




昨晚我们报道的906金石大道命案,就在案件侦查的同时,被当街砍死的男青年父母在悲痛之余,找到了儿子生前打工的餐厅索赔。他们认为,儿子是在下班途中死于非命的,餐厅老板说什么也得负起责任。事件一时闹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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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潮安县金石镇金石大道旁一家餐厅门口,一到用餐时间,总是特别的热闹。要说开餐厅的都希望自家的店热闹一点,可这家店的老板对此却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为什么?瞧这几个人的架势,可不像是来吃饭的。


这照片上的人不就是死于906命案的男青年吗?没错。死者的父母说,儿子是这间餐厅的服务员,出事前还在餐厅值夜班。

死者的母亲:我说我的孩子要求不要上夜班,老板娘还说我们保安全,给你保安全,在这里睡不会出事。你看我的孩子19岁就白白死掉。

死者的父亲:我儿子好好在这里打工,安排他在这里睡觉,安排到被人砍死,你说老板应不应该负起责任。

儿子突然离世,一家人悲痛欲绝。他们觉得,这事老板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于是便来到店门口讨要说法。不过,对于孩子遇害前的细节,家长不愿多说。

死者的父亲:你去问老板就知道。

记者随后找到了餐厅老板,并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

餐厅老板:那天凌晨两点多,洗好,吃饱,就和潮州一个阿弟,安排他们两个人去宿舍睡觉,从这里去到(金石)大道尾,就给两个人开摩托的把头给砍了下来

小陈的同事:当时做夜班,差不多凌晨两点就走出外面,刚好路灯灭了,路也很黑,后面的摩托车直接冲过来,一刀砍下去没停下来。

事发突然,同事随即通知了老板。老板很快将小陈送往医院。

餐厅老板:三点钟去到潮州抢救无救,去“上官”路找他家人,那天晚上就先拿了2000元给他,第二天又拿了一万元给他让他去安排后事。

按老板的说法,此后双方也曾就此事作过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餐厅老板:良心钱我们已经出了12000元,通过协商,答应再给他三万,他说他要八万。

在餐厅老板看来,在这件事上,自己并无任何责任。此后出钱,完全是出于良心。

餐厅老板:我们没有直接责任,但是我们愿意出点良心钱,但是良心钱得在有能力的前提下。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小陈住的宿舍离餐厅其实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小陈的同事:走过来要十几分钟(骑单车呢)快一两分钟

餐厅老板:可能得一公里多,这段路一向都没事,晚上两点多,这桥头卖东西还非常多。

除此之外,餐厅老板也承认,在雇佣小陈的时候,自己并没有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

餐厅老板:没合同(有没有帮他买保险)没有,他就是做几天就走的事,都是这样,来做几天,他不满意就走。

[ 本帖最后由 关注 于 2008-10-9 1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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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刑事案件遭受人身损害不定为工伤


那么,从饭店下班前往宿舍的这一段路程发生了这样的事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呢?餐厅老板该不该负责任?来看律师是怎么说的。

律师 林林: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在针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损害情况的,只有一种情况,也就是因为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才能认定工伤,像本案是因为一个刑事案件遭受人身损害,根据现行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餐厅方面是否应该负上相应责任,家属能否索取赔偿呢?

律师 林林:虽然不构成工伤,但是构成一个非因公死亡,家属可以以非因公死亡为理由,要求老板来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及抚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金。如果这个老板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那么这部分支出是由社保机构来支付,如果没有的话这部分应该由老板来承担。

既然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那老板理应根据法律承担必要的赔偿,但律师同时指出,受害者家属采用吵闹捣乱的索偿方式,的确不妥。

律师 林林:如果家属坚持认为在这件事里面老板负有赔偿或补偿责任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采取这种到老板的地方去吵闹这样一种做法既无必要,也不可取。

律师还指出,在该起事故中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家属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刑事案件的加害人主张赔偿。

希望受害者家属和餐厅老板都能冷静下来,用理性的心态协商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非理性的处理方法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潮州广播电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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