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安县金石镇金石大道旁一家餐厅门口,一到用餐时间,总是特别的热闹。要说开餐厅的都希望自家的店热闹一点,可这家店的老板对此却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为什么?瞧这几个人的架势,可不像是来吃饭的。
这照片上的人不就是死于906命案的男青年吗?没错。死者的父母说,儿子是这间餐厅的服务员,出事前还在餐厅值夜班。
死者的母亲:我说我的孩子要求不要上夜班,老板娘还说我们保安全,给你保安全,在这里睡不会出事。你看我的孩子19岁就白白死掉。
死者的父亲:我儿子好好在这里打工,安排他在这里睡觉,安排到被人砍死,你说老板应不应该负起责任。
儿子突然离世,一家人悲痛欲绝。他们觉得,这事老板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于是便来到店门口讨要说法。不过,对于孩子遇害前的细节,家长不愿多说。
死者的父亲:你去问老板就知道。
记者随后找到了餐厅老板,并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
餐厅老板:那天凌晨两点多,洗好,吃饱,就和潮州一个阿弟,安排他们两个人去宿舍睡觉,从这里去到(金石)大道尾,就给两个人开摩托的把头给砍了下来
小陈的同事:当时做夜班,差不多凌晨两点就走出外面,刚好路灯灭了,路也很黑,后面的摩托车直接冲过来,一刀砍下去没停下来。
事发突然,同事随即通知了老板。老板很快将小陈送往医院。
餐厅老板:三点钟去到潮州抢救无救,去“上官”路找他家人,那天晚上就先拿了2000元给他,第二天又拿了一万元给他让他去安排后事。
按老板的说法,此后双方也曾就此事作过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餐厅老板:良心钱我们已经出了12000元,通过协商,答应再给他三万,他说他要八万。
在餐厅老板看来,在这件事上,自己并无任何责任。此后出钱,完全是出于良心。
餐厅老板:我们没有直接责任,但是我们愿意出点良心钱,但是良心钱得在有能力的前提下。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小陈住的宿舍离餐厅其实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小陈的同事:走过来要十几分钟(骑单车呢)快一两分钟
餐厅老板:可能得一公里多,这段路一向都没事,晚上两点多,这桥头卖东西还非常多。
除此之外,餐厅老板也承认,在雇佣小陈的时候,自己并没有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
餐厅老板:没合同(有没有帮他买保险)没有,他就是做几天就走的事,都是这样,来做几天,他不满意就走。
[ 本帖最后由 关注 于 2008-10-9 11: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