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牛奶无小票 想退货不容易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清理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在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次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它配方奶粉、液态奶。这个举措让不少已经购买了上述须撤架的奶制品但尚未食用的市民产生了退货的意愿。但是商家一方却有自己的“算盘”。近日便有市民来电反映到商场退货碰壁的情况,还好事情最终得到了较好解决。
前些天,市民王女士听说市区金新路有一家超市推出品牌奶制品“买一送一”的优惠活动之后,于是便兴冲冲到店里买了了一箱蒙牛6盒装、每盒1升的液态奶制品,总共40多元,同时获赠一箱同样的奶品,但兑换赠品时购物小票被服务员收回了。王女士本想要回小票,却遭服务员的拒绝,说超市规定送了赠品购物小票就必须收回,作为赠送的凭证以备登记查考。王女士最终只好退回了小票。
将奶品买回家后,王女士一家人还没来得及喝,便从报纸上听说了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王女士和家人也心生疑虑,萌生了退货的意愿。然而,当前天王女士带着两箱牛奶到该店退货时,店员先是告诉她,这种奶制品其实对人体没有多大影响,何况是大人饮用更不会有问题的。但王女士以为了家人的健康为由再三坚持要求退货,店员只好改口称,退货可以,但必须出示购物小票,才能证明牛奶是在该店这里买的。王女士说,小票买货时早已被你们收回了!对方却坚持己见,一定要她出示小票才能退货。经过几番争执,后来一位管理人员出面跟王女士“理论”,王女士最到后来不得不“表态”:如果你们不愿退货,我就到媒体反映这件事。最终店方才同意退货。王女士也想借此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取凭证,才能充分保障消费者自己的权利。记者李伟烽
摘自《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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