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第之前,林大钦为谋生计在塾馆任过教职。这与其辞官之后到宗山讲学,旨趣完全一致。林大春所说“常自佣书给之”,当不只抄抄写写。明代林熙春更说“甫十八(应为虚龄)而丧父,多方为附身之需”,当含抄书、教书等项。林大钦登第前即已娶了孙氏。仙都《林氏家谱》上就明载着林大钦妻妾三人,正为“敕封安人和婉孙氏”。林熙春则明确地说他在父死之后,“偕伉俪以事母,竭力备养志之奉,若忘其家之最贫”。
嘉靖十年(1531年),刚满19岁的林大钦,在府试中初露锋芒。他“就试有司,督学王公(按:广东提学副使王世芳)得其文,奇之,以荐于巡按御史(按:即吴麟),相与叹曰:‘是必大魁天下者。’”同年秋,林大钦抵省城参加乡试,果然一举成名,得中第六名举人。
这期间,林大钦在那大量的应试文章中,已充分显示了他忧国忧民,鉴古知今的治国兴邦的政治情怀。如《李纲十事》就很有“医国”的独到见解。他认为李纲“忠义勇略,允孚时望”,“其规划措置,真足以收拾夷虞”,其“十事之议,皆当时国事所特急”。我们知道,李纲是两宋之交主战派名臣。高宗即位,李纲拜相,力图恢复,联合河东、河西各路义军抗金,并上疏议十事:国是、巡幸、赦令、僭逆、伪命、战、守、本政、责成、修德。林大钦认为,这十议都是救国抗金良策,直截了当地指出:“使此策能行于建炎之前,则固不至建炎之祸;使此策能行于建炎之后,则亦不至有南渡之耻。”为此,他确切地断定:“宋未尝无可为之势,亦未尝无可为之臣,第无能为之君!”这就是说医国需要有“豪杰”,更要有“明君”。真是一针见血,确如薛侃所说:“考据详核,词旨凛烈,读之觉奕奕有生气。”
嘉靖十一年春,林大钦上京赴考。他首先参加礼部主持的会试,考获第12名贡士,取得了参加殿试的资格。殿试那天,“天子临轩赐对。一时待问之士,集于大廷者凡三百余人”。“先生年二十二对大廷,咄嗟数千言,风飙电烁,尽治安之猷,极文章之态”。终为嘉靖帝所器重,御擢第一。这里所说22,当为虚龄。以《林氏家谱》所载出生年月推算,实际上只有20周岁又3个月。以如此年轻的岁数夺取了三年一科的举世瞩目的状元桂冠,在中国科举历史上实属罕见,所以400多年来备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