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黑龙江东宁:弱势群体信访有“绿色通道”

黑龙江东宁:弱势群体信访有“绿色通道”

黑龙江省东宁县检察院今年初制定了《接待处理弱势群体来信来访(举报)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为弱势群体信访开辟“绿色通道”。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细则》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方面发挥了明显功效,深受群众欢迎。该院这一做法得到了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细则》共分六章二十八条,对弱势群体信访从接待、受理、答复到时限、督办、考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细则》不仅考虑弱势群体的生活情况和经济状况,更重视他们的法律需求,确保他们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合法权益有所保障。如规定“弱势人员如果要求上门或到指定地点接待的,控申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派两名以上干警上门或到指定地点接待”,体现出以民为本的思想。

  今年3月,该院控申科接待室来了两名上访群众,他们自称是海林市到该县经商办企业的外来人员,在大肚川镇新城沟村租地开办炼铝厂,因经营不善破产。但他们交纳给村里的租赁费村里却不给收据,多交的7000元也不退还,因此他们怀疑钱已被村干部贪污,但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该院根据《细则》有关规定认真接待,并立即派出办案组深入该村调查。经过两天的细致调查,办案干警了解到,原来该村有5家外来人员租地开办的炼铝厂,新任出纳员因业务不熟、情况不清,误将来访人交纳的租赁费记在了别的炼铝厂账上,并开出了收据,村干部没有贪污问题。办案干警及时将查明的事实真相反馈给来访人,并与村里沟通,退回了多收的租赁费。来访人激动地说:“检察院高效率地为我们外来人员办实事,挽回了损失,有这样的检察院,我们在这经商心里踏实。”

来源:检察日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