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糖”名义带走女婴
6年前,刘女士一家从老家茂名来到广州落户,租下白云区人和镇第15生产队的一块地种。27日早晨,刘女士夫妇下田干活,小玲在家无人照看,和平常一样,他们带着女儿一同到田地,以便一边工作一边照看她。
9时10分左右,“熟人”曹先生来到田里与他们闲聊,待夫妇重新开工时,曹先生很自然地提出“想带小玲出去玩玩”,“顺便买点糖果给她吃”。夫妻俩一来觉得曹先生“知根知底,人也挺可靠”,二来手头工作忙,无暇陪伴女儿,因此没多疑虑就答应了对方。
将近上午10时,在带走小玲超过半小时后,曹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到了田地边。依旧是一手驾驶着电动车,一手怀抱女婴。而这时候,刘女士却看见了女儿的异常模样——神情恍惚,下身赤裸,小裤子搭在了电动车的车头。
曹先生将小玲捧回刘女士面前,小女孩一见到母亲,便一把扑了上去,双手紧紧地搂住母亲的脖子,“哇哇”大哭起来。“她拉屎了。”曹先生指着自己的衣服,上面沾着一些暗黑的污迹,“我帮她洗了一下。”他一边说一边递过女孩的裤子。刘女士回忆,裤子用水冲洗过,但留在上面的深色污痕却很明显。
“真是抱歉!”刘女士夫妇还没有起疑心,反而觉得女儿弄脏了对方,感到不好意思,并当场致歉。曹先生“大度”地说声“没关系”后,便很快地驾车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