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阿勒泰地区森林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野放野马,它的赔偿是按照资源管理费的12.5倍计算的。也就是说,经过初步核算,野马的资源管理费是6万元,那它的实际赔偿价值就是81万元(资源管理费+资源管理费×资源管理费的赔偿倍数),这是有关赔偿的惟一法律依据。
该负责人指出,野马的赔偿价值与它的年龄、大小、性别等实际生命特征并没有关系,有关法规中确定的赔偿依据就是它的资源管理费,实际上野马的价值远远大于这个赔偿价值。
“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世界濒危物种,它的价值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该负责人说,价值大于30万元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肇事司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据办案民警介绍,在这一案件中,确定司机是否超速也是案件处理和定性的关键,事发路段明确限定车速为80公里/小时,如果司机超速,就有可能被认为是故意行为,当然,是过失还是故意,需要司法部门进一步确定。
当时把我吓得手都软了
昨日(11日)上午,记者在阿勒泰地区森林公安局见到了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的两名分别撞死准噶尔野25号和117号野马的肇事司机。
于9月8日清晨6时撞死117号野马的司机杨富宏(以下简称“杨”)说,他是陕西人,今年50岁,受雇于首府一名车主,当天驾驶着车号为新BA0967的半挂车,准备从乌市前往富蕴县拉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