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宗情杀案致22死3伤
奥一网 2006年,东莞市中院刑一庭受理了22宗涉及情感原因而犯罪的案件,被害人总数达25人,其中22人死亡3人受伤。有关部门经调研认为,情感犯罪东莞应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机构——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并普及避免被害的知识。
东莞市中院的调研报告称,鉴于“情感”一词的多义性,该报告主要针对夫妻、恋人以及第三者等之间因感情纠葛实施一定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据统计,类似上述这样的情感犯罪,东莞市中院刑一庭去年共受理了22宗,被害人总数为25人,其中22人死亡,3人受伤。28名被告人(不包括另案处理的)当中,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的超过九成,七成以上的被告人最终被判si刑、死缓或无期徒刑。
东莞市中院刑一庭法官称,情感犯罪的特点是起因比较简单,但集中于暴力犯罪,往往造成严重的犯罪后果。除去个体的情感原因之外,被告人总体上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道德观。同时就东莞的实际而言,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受到城市中新观念、新事物潜移默化的影响,情感犯罪原因与务工人员“感情无寄托,相对较空虚有很大关系”。
调研报告也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情感犯罪的建议,除了要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普及避免被害的知识之外,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机构——
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十分必要。具体的做法是在妇联、团委以及企业工会等单位设立社会救助性质的免费心理咨询机构,适时地为在婚恋方面有挫折的人们在出现不良情绪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排解他们的心理障碍。至于经费问题,则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