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反抗强暴用硫酸泼老乡 被判无罪
伴着一声惨叫,浙江女子阿琴将一瓶浓硫酸泼向同乡男子阿林……是反抗强暴的自卫,还是情人间的报复?加害人和受害人所说截然相反。
近日,荔湾区法院认为不能排除阿琴“自卫说”存在的可能性,遂判决检察院起诉阿琴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阿琴无罪。
被泼硫酸男子全身重伤
2005年4月28日,广州文昌北路福禄新街某楼三楼内传出一声惨叫,浙江人阿林全身被人泼硫酸,正双手抱头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闻声赶到的老乡见状迅速拨打了120,经鉴定阿林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背部及双上肢等全身灼伤,属重伤。
根据阿林哥哥的指引,很快,正在康王中路档口上班老乡阿琴被警方抓获。现年40岁的阿琴是浙江湖州市人。2001年来广州做玉器生意,和同样做玉器生意的老乡阿林相识。案发后,荔湾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荔湾区法院对阿琴提起公诉。
反抗强暴还是情人报复?
据被告人阿琴称,案发前其与阿林及其他同乡一起在广州做玉器生意,关系正常,没有感情纠纷。但阿林对她时有性骚扰行为。案发当日早晨,阿琴正出门准备上班时,见阿林站在门口,说喜欢她,阿林随即将阿琴拉至三楼自己住处欲对阿琴进行强奸,阿琴奋力反抗,阿林用拳头猛击阿琴的脸,阿琴顺手拿起床边一瓶加工玉器的硫酸朝阿林身上泼去。然后穿好衣服跑回二楼,清洗完脸部血迹后,换好衣服后到档口上班。
而被泼硫酸的阿林陈述则是另一番情况,据称,其与阿琴一直保持情人关系。案发前天,自己刚从老家回到广州,阿琴给他打电话及发信息,他均不予理睬并关机。2005年4月28日8时许,阿琴趁同室老乡均已上班后,从二楼住处上至三楼阿林住处,责问阿林为何不接电话,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气愤之下,阿琴跑回二楼室内,拿起一杯强酸返回三楼,朝阿林身上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