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食忌习俗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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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先民在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饮食禁忌。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俗事象,潮汕食忌习俗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保护生物,维护生态平衡;规范饮食行为,促进文明用餐;符合一定的医学原理,起一定的养生作用;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和良好愿望;教育下一代等。但潮汕食忌习俗也掺杂着许多迷信和荒诞无稽的成分。必须正确善待潮汕食忌习俗,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释放其社会功能的同时,努力消除其负面影响,以造福人类。
禁忌,即忌讳,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习俗,在文化人类学上通常称为“塔怖”(Taboo),[1]指人们对自己某些言行的强行约束以至禁绝。具体说来,即“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约束、限制观念和做法的总和。”[2]作为一种民俗事象,禁忌源远流长,形式多样,涉及社会生产、日常生活、宗教信仰、语言行为、建筑、娱乐等等各个领域,多个层面。饮食习俗作为重要的民俗事项之一,也有着丰富多彩的禁忌。
(二)食具、炊具方面
1、筷子使用的禁忌。忌用一支筷子进食,必须两支同时使用,意为成双成对,永不分离;忌用“鸳鸯筷”;忌抓着筷子拿着汤匙打汤;忌两支筷子不同一颜色,不同一长度;忌用筷子敲盘碗,因为这是乞丐讨吃的手法,也是逗猫狗等牲畜进食的信号;饭盛好后,忌将筷子插在饭上,据说这是丧葬时敬鬼神的方式;忌放错位置,平常餐桌上摆放筷子要放在饭碗的右边;忌把筷子分放在碗的两边,这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每双筷子忌一长一短,否则会“三长两短”,不吉利;筷头应朝座位,忌倒放过来,倒放为祭祀之用;主人未“起筷”时,客人忌先动筷进食;忌掉筷,掉筷被认为不吉利,特别是喜庆节日最为禁忌;忌游筷,即夹菜时拿不定主意,在席上游动,主人游筷会引起客人认为主人无诚意,客人游筷则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客人未离席,忌先收碗筷,此有叫客人少食之嫌;忌多置一副碗筷,否则不吉利;与渔民打交道,切忌把筷横放在碗上,因为碗好比船,筷好比桅,桅杆横在船上好像桅倒下来,大不吉利。
2、碗、盘等食具的禁忌。一般的,渔民船上的碗,洗后不能翻转过来;小孩忌用盘、碟当碗盛饭,否则,长大了“肠肚浅”,器量小,办不了大事;忌用汤匙到锅里捞东西,否则小孩长大后没有胸怀。
3、鼎、灶的禁忌。做祭祀活动时,忌用鼎盛装供品;忌初一、十五、二月十九、四月初八(“佛祖生”)、五月十三(“老爷生”)、六月十九、八月初八、九月十九“刮鼎”;忌将女人的裤子拿上灶头。
4、炊料方面。忌用榕树、桃树、石榴树作炊料,煮饭、炊果。
[ 本帖最后由 我为水狂 于 2007-11-24 19: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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