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是汕尾市建市20周年的纪念日。为展现汕尾市建市20年来的建设成就,进一步弘扬老区革命传统,激发全市人民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共建新汕尾的智慧和力量,展示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的魅力,特向全社会征集汕尾市建市20周年市庆会徽设计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徽设计要求
(一)应征设计作品须把握“老区新市,魅力汕尾”这个主题,从汕尾建市20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红土地上沧桑巨变,而今步入了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以及全市人民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抢抓新机遇,着力发挥“大沿海”有利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资源禀赋,朝着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三大基地”、“发展三大经济带”、实施“八大
工程”的战略部署阔步前进的角度进行设计。
(二)应征作品应具有较高艺术性和创新性,能体现强烈的时代特征,图形大方,含义明确,具有人
文化、
国际化特质。应征作品须便于视觉识别与宣传推广,适合在各种媒介上进行印刷与运用。
(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受国家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四)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设计者自留底稿。获奖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
二、应征作品的提交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竖式幅面,彩色和黑白稿件各一份,并附上电子文档(A4幅面,JPG格式,300dpi)。在A4纸的下端3厘米高范围内,打上设计者的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此信息文字不能超出上述3厘米范围之外,并且它与设计方案画面之间的间距不得少于10厘米。
(二)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但不得在一幅页面上并列多个作品。
(三)应征作品须附300字以内设计说明(页面内不得出现设计者的任何信息,比如:地址、姓名、单位、电话等),随应征作品同时寄出,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庆会徽稿件。
三、作品评奖
应征作品经组委会组织
专家评选,选出市庆会徽采用奖一名,入围奖十名,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截稿时间与交件地址
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30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2008年1月15日前在《汕尾日报》公布征徽结果。
应征作品寄交地址: 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汕尾市委办公楼412室)
邮编:516600
邮箱:
swxcbwenyike@126.com
联系电话:0660-3365937
联系人:施硕焱
来源:潮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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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潮汕 于 2007-12-3 19: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