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行政區劃一覽
概況
廣州市總面積7263平方千米。總人口725萬人(2003年)。
市人民政府駐越秀區,郵編:510130。代碼:440100。區號:020。拼音:Guangzhou Shi。
行政區劃
廣州市轄10個市轄區,代管2個縣級市。
廣州市 面積7263平方千米,人口725萬(2003年)。
越秀區 面積 9平方千米,人口42萬。郵政編碼510030。
東山區 面積 16平方千米,人口64萬。郵政編碼510080。
荔灣區 面積 12平方千米,人口52萬。郵政編碼510145。
海珠區 面積 102平方千米,人口84萬。郵政編碼510220。
天河區 面積 141平方千米,人口60萬。郵政編碼510630。
芳村區 面積 46平方千米,人口19萬。郵政編碼510360。
白雲區 面積 825平方千米,人口86萬。郵政編碼510080。
黃埔區 面積 122平方千米,人口21萬。郵政編碼510700。
番禺區 面積1314平方千米,人口98萬。郵政編碼511400。區人民政府駐海傍西路。
花都區 面積 961平方千米,人口62萬。郵政編碼510800。區人民政府駐新華街道。
增城市 面積1741平方千米,人口83萬。郵政編碼511300。市人民政府駐荔城街道。
從化市 面積1974平方千米,人口54萬。郵政編碼510900。市人民政府駐街口街道。
* 此處區劃地名資料截至2005年3月;面積、人口數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05)》,人口截至2003年底。*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14日, 廣州解放,為中央直轄市。1950年改為中南軍政委員會領導。1954年,廣州市劃歸廣東省領導,改為省轄市。
解放初期,廣州市劃分為28個區,其中城區20個,郊區7個,水上區1個(珠江區)。區以下設有121條行政街(段)、4個鄉、2個鎮。
1950年調整行政區劃設置,把28個區合併為16個區,其中城區8個、水上區1個(珠江區)、 郊區7個。
1952年10月後再次調整,把原來8個城區合併為5個,仍保留珠江區;把原來7個郊區合併為3個。全市區以下的行政單位合併為86條行政街、1個鄉。
1958年,成立政、社合一的城市人民公社,曾決定全市劃分為8個人民以公社,其中城區和郊區各4個,公社以下設置分社。但這一改變行政體制的決定沒有全面實行。
1960年8月恢復市以下設區的建制。4個市區定名為:越秀區、東山區、海珠區、荔灣區;3個郊區為:黃埔區、芳村區、江村區。這一年,把原屬佛山專區的花縣、從化縣劃歸廣州市。
1961年,把原屬韶關地區的佛岡縣劃歸廣州市(1963年又劃歸韶關地區管轄)。
1962年5月,3個郊區合併為1個郊區。1973年重新從郊區劃分出黃埔區。
1975年,把原屬佛山地區的番禺縣、惠陽地區的增城縣和龍門縣、韶關地區的新豐縣劃歸廣州市。
1983年,把韶關地區的清遠縣、佛岡縣劃歸廣州市。
1985年從廣州市郊區劃出部分區域設置天河區、芳村區。
1987年1月廣州市郊區改稱白雲區。
1988年,廣州市行政區劃作了較大變動,1月7日經國務院同意,把廣州市的龍門縣劃歸惠州市管轄,新豐縣劃歸韶關市管轄,撤銷清遠縣,成立清遠市,將廣州市的佛岡縣劃歸清遠市管轄。
1992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番禺縣,設立番禺市(縣級)。1993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花縣,設立花都市(縣級)
1993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增城縣,設立增城市(縣級)。1994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