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讯 (记者肖彤兰 实习生潘雯)从
四川来
汕头务工的小余怎么也没想到,她在金平区某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一周后,B超显示胎儿仍安然存活在子宫中。日前,又急又惊的小余向本报求助,经本报联系协调,医患双方达成和解,院方为这一意外向小余道歉,退还原手术费用,免费重新派医生为她行人流术,并慰问她400元。
据患者小余称,上月中旬,她发觉自己好像有了身孕,于是在去年12月19日到金平区某医院检查。接诊的张姓女医生让她先做一次B超检查,之后告诉她,可能是“宫外孕”,建议她再做一次彩色B超。当月22日,彩色B超结果显示:疑宫内早孕。小余和丈夫希望打掉这个孩子,张医生说,胎儿还太小,让她过多几天再来人流。1月2日,小余到该院接受张医生的人流手术。在她出示的病历上,记者看到有这样的记录:“常规消毒下行吸宫术……术程顺利”等字眼,并注明“1周复诊”。没想到,她于本月8日上午再到该院复诊,按要求再进行B超检查,结果却大吃一惊:宫内早孕。忐忑不安的她把这张B超报告单拿回询问张医生,张医生看后对她说:“哦,胎儿还没打掉呢。你下午再来做一次人流手术吧。”小余糊涂了,为什么一周前的人流手术还没打掉胎儿?如果再人流,胎儿是不是就能打掉?这样的人流手术对自己的身体又有多大影响?
接到小余的反映后,本报记者与该医院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件医疗意外,院方有责任与患者沟通,妥善处理解决。当天,该负责人立即与患者小余电话联系。第二天,医患双方又就这一医疗意外的善后处理问题,互相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和解。
摘自《汕头都市报》
20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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