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禁令的出台,意味着
消费者将告别塑料购物袋免费使用的日子,这将给
市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有偿供袋”究竟该不该?塑料袋的收费标准又该如何统一?政府部门应如何监管?本期侃吧特邀
环保界人士、行业商会、零售业界人士等共同参与讨论。
李志鹏(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媒体应该正面宣传提高市民意识
从一名环保工作者的角度来说,我非常支持国家的“限塑令”,这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政府推行“有偿供袋”,目的是让消费者节约使用塑料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手段。虽然可能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一些不便,但市民考虑到价格成本的因素,必定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塑料购物袋的用量肯定会大幅度降低,这对于治理“白色污染”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我相信,这样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一定会逐渐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接受。
我认为,要使“限塑令”真正落到实处,监管为次,最根本还在于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目前
汕头的商场、超市,几乎都是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少市民也习以为常,有的甚至认为“不拿白不拿”,向商家多拿塑料袋。这说明市民的环保意识还亟待提高。而要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仅靠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并不够,更重要的是媒体要从正面去宣传这个政策,营造一个浓烈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各样的环保活动,支持、鼓励、提倡、引导市民支持环保,使用环保产品,自觉加入到环保行动中去。当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市民已经愿意付出稍大一点的代价主动去使用环境友好产品,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必然也没有了市场。当然,这条路会很漫长,除了媒体的正面宣传,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