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案例:上饶市人民医院赔偿死者10万元
因丈夫在医院被注射“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死亡,李金菊将上饶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上饶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李金菊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详细阅读】
“齐二药”另被查出4种假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权威部门的最新检验结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中,又有四个品种被确定为假药,分别是: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葛根素注射液、盐酸萘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舒其松)。经检验,这4个品种与“亮菌甲素注射液”一样,使用了同批假丙二醇为辅料。
加上“亮菌甲素注射液”,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共有5个品种、12批产品被认定为假药。【详细阅读】
【齐二药检验员只懂初中化学 未接受专业培训】
【广东警方2006年5月接手调查齐二公司】
【讨论:】你认为法院审理九个月还没有判决是谨慎的表现,还是效率低下呢?
(大洋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