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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生] 偷两头白猪获八月徒刑 王某华被普宁法院依法审判

本主题由 笑看人生 于 2008-5-27 01:34 移动

偷两头白猪获八月徒刑 王某华被普宁法院依法审判



       本报讯随着猪肉价格上涨,来自湖南省的王某华干起了偷猪的勾当。这给养猪户造成了莫大损失,也换来了他8个月的有期徒刑。这是记者最近从普宁市人民法院获悉的。

       据悉,去年6月12日凌晨1时许,王某华伙同3名同案人穴另案处理雪经预谋盗窃事宜后,由王某华开1辆小货车载3名同案人,车厢里放了3个猪笼,窜到普宁市大南山镇某村,趁夜深无人之机,盗走彭某猪栏里的2头白猪,然后载到普宁市池尾街道贵政山村以1570元出卖。同月13日凌晨1时许,王某华伙同3名同案人又经预谋后,由王某华开1辆小货车载3名同案人到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华溪村,3名同案人进村作案,王某华开车在附近等候时,因其形迹可疑被华溪村保安人员抓获。经盘问,王某华如实交代了参与上述2宗盗窃行为的犯罪事实。近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王某华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穴陈锡辉罗镇雪

摘自《特区晚报》
2008-2-21

[ 本帖最后由 立鹏 于 2008-2-21 23:40 编辑 ]
天道酬勤,我选择默默的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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