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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生] 患病学生竟被同学伤害致死 经法院调解获赔4.8万元

本主题由 笑看人生 于 2008-5-27 01:26 移动

患病学生竟被同学伤害致死 经法院调解获赔4.8万元


       特区晚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吴盛杰报道:一宗引起社会多方关注的患白血病小学生被同学伤害致死民事赔偿案,近日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结案。3名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连带赔偿原告庄某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4.8万元。

       原告庄某将儿子生前的3名同学告上法庭。他在起诉时称,他的儿子生前与三被告均系潮南区两英镇某小学二年级学生。2007年5月份期间,三被告多次对他的儿子进行暴力殴打,致其头部、下颌缘、胸背部和四肢多次软组织挫伤、颅内出血。2007年5月26日,他的儿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潮南区公安分局法医鉴定,他的儿子患有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上述损伤起到加速其死亡的作用。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

       经该案合议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近日,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已自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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