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11部门举行3·15宣传咨询

本主题由 立鹏 于 2008-10-13 16:48 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11部门举行3·15宣传咨询


       特区晚报讯 记者苏硕元、通讯员于胜摄影报道: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午,我市消委会组织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等11个部门在南国商城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副市长林梃参加了活动。

       据了解,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在上午咨询活动中,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房地产纠纷问题。一消费者于1995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乐业园14栋购买一套住房,1997年从开发商处领取钥匙后一直没去居住,但等到2002年准备入住时却发现这套房子里居住了其他人,该女士找开发商交涉时却遭到多方推托,至今房子仍未能讨回。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