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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揭秘网络购物诈骗三种主要类型

刑警队长揭秘网络购物诈骗三种主要类型

2008年03月16日08:51   新华网  王志 赵仁伟

       新华网济南3月15日电(记者王志、赵仁伟)眼下,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方式已成为新时尚,日益受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的青睐。但这种不见面的交易方式潜藏着各种“陷阱”,济南市公安部门此前就破获了多起这类网络购物诈骗案件。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警三中队队长房星介绍,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化妆品、服装等,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据分析,当前网络购物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假充好。如低价销售冒牌运动鞋,迎合消费者贪便宜心理骗取钱财。二是无中生有。如PS3、IPOD等高端电子产品还在试用阶段,物品紧缺,不法分子就利用部分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喜爱,谎称手中有货骗取钱财。三是虚假广告。如销售服装、手提包等物,不法分子往往在网络上声称自己是代理商,所有商品都是批发价,并限时限量销售,引人上当。

       山东省公安部门提醒,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贪图便宜,是网络购物诈骗能够得逞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应留意自己登录的网站是否经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尽量选择收到实物后再支付(如“支付宝”)等网上付款方式,以降低网上交易的信用风险,保证交易安全。

[ 本帖最后由 2046 于 2008-3-16 14: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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