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硕元报道:郭老太今年已经65岁了,她本来有一套与丈夫共同居住
生活了十年之久的房子,可如今门锁却被人换了,使她有家进不了,只能暂时寄居在她妹妹家里。到底是谁换了她家的门锁,而换锁到底为了何事?
继母
继子为占遗产私改《房产证》更换门锁
据郭老太介绍,她离过婚,1992年7月经人撮合与丧偶的老余
结婚。在此之前,老余与其前妻共生有二男一女,而老余所在的单位也曾于1984年和1991年前后分配给老余两套面积为50多平方米的公房。婚后,她与老余居住在位于金砂西路的那套房子里,而老余的大儿子(下称大余)则居住在大华路另外一套(二儿子及女儿则在本市其它地方居住)。1995年至1997年,两套房子先后在老余的单位办理房改手续并取得以老余名字登记的《房产证》。郭老太说,她请教过法律界人士得悉,这两套房子由于是在其婚后进行房改并取得《房产证》,所以两套房子都是她与丈夫的共同财产。2002年,老余因病去世,于是金砂西路的那套房子就只剩下她一人居住。郭老太因患有糖尿病而导致双眼视力模糊,在生活难以自理的情况下便叫自己的女儿过来一起居住。本来她是想让女儿来照料自己,但没想到此举引起老余儿女的强烈反对,认为她们母女俩是有意谋夺其父母的房产而再三责令其女儿搬走。迫于压力,郭老太只好让女儿搬走,于是她成了寡居
老人,生活非常不便,还曾因视力模糊而在家里摔得头破血流,幸有邻居发现才未酿成大祸。后来,郭老太的妹妹及邻居经常到她家来看望她,类似的意外事故便没有再发生。没想到相安无事过了几年后,又出现了巨大的变化。2007年12月24日,郭老太在一次外出回家后便发现,自己房子的门锁居然被大余换了,导致她只能暂时寄居在妹妹家中,而后又发现,大余甚至已经私下把这套房子的产权改成是他的了。
大余何以能够单方面更改房屋的产权?郭老太向记者出示一份《公证书》说,大余故意向公证处隐瞒了其父亲在丧偶后再婚的事实,导致公证处在确定继承人时遗漏了她。就这样,大余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后手持《房产证》打算将其完全扫地出门。但她咨询过律师,得知她目前不仅拥有丈夫名下的两套房子中的一半,另外一半还享受相应份额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