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建议零售价”利大于弊
对商家来说,“建议零售价”则非常有意义。超市卖场可以根据它来适当降价做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服装店折价销售也能有利可图;很多商品有了它,商家就少了不必要的价格战。
据经营了十几年服装店的林女士介绍,她店里的服装并不是都有“建议零售价”,但两者的进货价相差不多,像春夏装标有“建议零售价”的价格都在200元~400元不等。由于店面的地段总体消费水平不高,因而售价低于“建议零售价”。只要顾客觉得她诚实经营,愿意更多地来消费,最后还是能获取合适的利润水平。林女士认为,很多商家愿意选择利润空间大的品牌,之后就在实际销售中故意降低其价格来吸引顾客。
而对于食品、日用品来说,其利润空间并不如服装等。据一间在学校附近经营多年的食杂店石姓老板介绍,他们做的是小本生意,有些膨化零食上标有建议零售价的,他们照价销售获利也不会很多,学校附近的食杂店很多但大家也不会打起价格战,都是照价销售。而超市卖场可以卖得比建议价便宜是为了促销,以量取胜,吸引更多顾客前来消费,在一般食杂店就没办法这么做了。
消委会:“建议零售价”有误导成分
随着“建议零售价”越来越多出现在各种商品包装上,消费者也有必要打破迷思,理智看待“建议零售价”中还存在的问题。
据汕头市消委会的于秘书长介绍,目前我市尚未接到关于建议零售价与实际销售价格相差太大而引起消费者不满的投诉,但不可否认“建议零售价”和实际售价之间差距太大,有一定的误导成分。同时,“建议零售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还无法找到可以与其对应规范管理的依据。因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还是要根据商品的品牌质量来挑选自己所需商品,不要轻易相信“建议零售价”。
主持人手记
“建议零售价”的初衷是为了增加商品价格的透明度,防止漫天要价,受益的应该是消费者。但在零售场所买到商品的实际价格往往会比“建议零售价”低很多,消费者就困惑了,到底要如何选择商品?消费者要警惕一些厂家打出的“建议零售价”陷阱,而根据商品的品牌、质量来作选择,同时“货比三家”理性消费。
摘自《特区晚报》
200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