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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 改姓“农”以分到自留地 34对夫妻集体要离婚?

本主题由 笑看人生 于 2008-5-27 01:27 移动

改姓“农”以分到自留地 34对夫妻集体要离婚?


       本报讯(记者陈敏摄影报道)近日澄海一社区传出“新闻”:34户村民正在筹划“集体离婚”!记者近日从拿到手的一份“集体离婚倡议书”上证实了此事。村民们为何要这样做?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村民和社区干部。

       记者调查获悉,原来近期这些村民所在的居委会准备将村里剩余的土地进行分配,按居委会几千人的基数计算,计划每人可分到约80平方米的自留土地。但非农业户口的村民则没有份。

       “我家4口人,可有3个人的户口是非农的。按照村里的传言,这样他们3个人就没法享受到这次分地。”村民杨某说,与他一样情况的,村里还有33户人家,丈夫是农业户口,妻子是非农户口。生孩子后,他们的孩子又跟随母亲入了非农户口。记者发现,正是不同户口的差别,促成了这次村里34户人家要“集体离婚”的原因———他们要求妻女也跟随丈夫成为农业户口,一起参加分地。

       “离婚根本不是我们的本意。”杨某告诉记者。看起来他与妻子也十分恩爱。“我们是打算离婚后再复婚,这样‘新婚’的妻子就可以按规定选择跟随丈夫入农业户口。赶快办的话,还来得及参加最后一次土地分配。”

       另一名村民吴某说,按目前每亩土地价值120余万元计算,如果该居委对余下的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那么分到每个村民头上的80平方米土地就价值10多万元。所以,这34户人家最后决定,一起在集体离婚倡议书上签字并按上指纹。该倡议上写道:“我们要求居委会解决配偶子女进入农业户口一事,……但没解决。经众人商量,决定以集体离婚方式解决问题。”(见右图)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该居委会陈书记。他说,村里办事向来是公开透明的,34户村民集体要求离婚一事,是少数村民不顾实际情况,而其中还有一些人是被人拉进来的,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当居委会的领导已经两届了。当时接任时被侵占的土地和拖欠的款项分别有60多亩和800多万,经过几年来的努力都逐步解决了,所以想按规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将剩余的土地分给村民。那些非农户口以前在解决一些事情时比较方便,所以当时有人不愿入农业户口。”陈书记说,村里一切事情都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他自己无权答应做什么事,即使村民有什么要求,也应由60多名村民代表和100多名党员组成的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才有效.

摘自《汕头都市报》
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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