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晚报讯 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吴盛杰报道:一宗抚养费纠纷案件近日由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该院执行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放弃假日休息时间,为因夫妻离异而隔断亲情的亲人创造了团聚的机会。
原告郭某与被告陈某因感情不和。经潮南法院调解,于2006年6月9日就此案作出民事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大儿子小康由父亲郭某抚养,小儿子小乐由母亲陈某抚养,原告郭某按月给付小儿子小乐抚养费,但自去年3月起,郭某就没有按协议约定给付小儿子小乐的抚养费。
今年3月4日,陈某向潮南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郭某从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按每月200元给付儿子小乐抚养费合共2400元。案件受理后,主办人周法官向被执行人郭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其父母向法官表示,郭某长期在外,他们愿意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只是因为两个孙子彼此渴望见面,他们也渴望见到小孙子一面,希望法院能提供方便。
执行法官向陈某转达了郭某父母的意愿。陈某当即表示不同意,认为她和儿子远居
深圳,回一趟潮南不容易。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做思想工作,陈某终于表示愿意在执行法官在场的情况下选择假日带儿子回来与被执行人的家人见面。近日一个星期天,执行法官一早就守候在执行局办公室,迎来了陈某母子,在两兄弟重逢的欢声笑语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