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心城区北区将实施大型货车限行禁行交通管制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征求对中心城区北区
大型货车实施限行禁行交通管制措施意见的启事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改善大型货车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决定对中心城区北区部分路段和时段分别实施禁止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禁止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8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754-8559560传真:0754-8559440、8539433(夜间)
电子邮箱:stjjbgs 163.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飞厦西路8号,邮编:515041
联系单位: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附:1、对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实施限行、禁行的交通管制措施2、对中心城区北区大型货车实施限行、禁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示意图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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