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期,
汕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各级关工委,着重围绕初中毕业未升上高中,又未就业,以及初中中途辍学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深入到有关职能部门、社区、村居、学校、家庭,进行了细致的专题调研。调查的情况显示,我市这类犯罪不但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呈现了新的特点,情况令人担忧。市关工委呼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决不能放松。
惊心
未成年犯罪呈低龄化
近五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比较突出,而且屡见不鲜,已成为媒体报道关注的热点。读者朋友一定还记得本报去年4月一则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这个
团伙共9人,集拦路
抢劫、飞车抢夺、入室盗窃和持刀伤人于一身,共作案33宗,抢得小
汽车、
摩托车各一辆,金首饰及人民币等财物一批。谁都没法想到,一个年仅19岁、身材瘦小、本应该被称为花季
少女的人,却已经是3岁小孩的母亲,更是这个盗抢
团伙的‘大姐大’。”而去年12月发生的潮南区某校15岁初二
学生赵某惨遭绑架并被杀害的案件更是令人发指,因为绑架并杀害赵某的竟是4名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其中一名是赵某的同班同学,而4名少年向他下手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赵家富有,可以勒索到钱。案发后,法医对赵某的尸体进行解剖的结果是:头部被砸,喉咙被刺致死,身上还有多处伤痕。据市委政法委统计的数字显示,2003年至2007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犯罪率均呈上升趋势。而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侵犯财产罪较多,手段是使用暴力、胁迫、盗窃、抢夺、伤害等;二是具有共同犯罪的
团伙性质;三是犯罪低龄化,作案手段成年化;四是本地青少年与外来人员勾结作案;五是无业人员和初中、初中以下
文化程度占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