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防范纵容犯罪
心理专家指出,女性本身处于弱势,一旦遇到巨大压力,很容易采取发泄、报复等过激行为。樊某等人是在偷东西的行为中寻找“错位的成功”,她们最担心的是被人揭发的难堪和难以预料的后果,而不被人发现恰恰是“成功”的基点。
对于樊某这些“业余小偷”的泛滥,超市究竟有没有责任呢?记者探访了樊某多次光顾的四五家服装店,发现店里基本上只有两三个员工,而且均没有监控设备,如果店里同时涌进五六个顾客的话,店员基本上就顾不过来了。
樊某在看守所内交代,她曾在4月1日当天从事发地的两家店里偷走十余条裤子,此后每隔两天便光顾一次,偷走几件裤
子裤子X上衣。落网的当天即4月10日,她在试衣间里偷拿了一双运动鞋,出来后又从货架上取出1件运动服放进纸袋里,结果被店主人当场发现。
令人惊讶的是,很多商店在樊某落网前均没有发现丢失过商品,当民警根据樊某的交代,并拿着赃物上门求证时,店主才知道店内商品被盗。
体育馆路派出所迟副所长说,樊某作案时选择的均是没有安装监控探头的商店或小超市,人防力量少,风险低,得手机会多。有的小超市允许顾客带包,樊某便在购物时“买一带一”,将偷拿的小件商品放在自己的包内,而收银员只是清点购物筐内的商品。樊某交代,她瞅准的行窃机会是趁人多时向店员问价,如果店员忙得不搭理她,她就顺手拿走一件衣服。
此外,小商品的价值低廉也是商家不注意防范的原因。李警官说,樊某所窃的不少衣服,经过核实每件进价只有三四十元,因此店主也不太重视,丢一两件也不在乎。但如此一来,许多丢失服装的商户都不报案,而嫌疑人也说不清物品来源,使得这些可疑物品均无法作价。因价值低,有的嫌疑人只能受到较轻的处理。
警方就此提醒商家,试衣间最好和仓库分开,或者要锁好。对于那些带着大包或纸袋进店购物、动作神情紧张的顾客应多加留意。如果发现有人涉嫌盗窃,应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店主或保安没有罚款权,不能随意扣留嫌疑人、限制其自由,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对有盗窃行为的人进行治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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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2046 于 2008-5-5 14: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