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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分享]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报道]“24小时内答复”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报道]“24小时内答复”

 1987年4月29日的《汕头特区报》,“24小时内答复”的口号以醒目的大标题在头版头条刊登出来,汕头经济特区管委各个职能部门雷厉风行地开始改变工作作风,从管理监督型转变为服务指导型,并从观念落实到行动,政府机器的每一个齿轮都高速运转起来。许多年过去了,当年特区管委会的有关领导和《汕头特区报》总编辑陈泽一谈起汕头经济特区早期“24小时内答复”这一招牌式口号,都记忆犹新,激动不已。

    外商中肯建议得到采纳

    据了解,事情缘起于1987年4月28日。因为电梯工态度生硬,职工乱停单车,机关办事拖拉等等不如人意的事情,较早来汕投资设厂的香港客商——锦龙织染制衣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锡谦先生投诉到《汕头特区报》。管委会主任刘峰认为意见中肯,提出了一个特区建设中的大问题,便与顾委副主任倪克屏立即约见了陈先生。陈先生直言相告,中国改革开放,不仅需要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引进设备,同时也要引进现代化社会的服务和效率。“特区管委会能不能提出24小时内答复的口号?如果行政机关带头这样做,特区的服务和效率将会有很大的改善。”刘峰认为陈先生说得很有道理,他说:“我完全赞同陈先生的24小时答复这个建议,特区机关对基层包括外资企业的报告和要求,必须及时答复和处理,把这个口号作为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动力。”

    职能部门服务优质高效

    第二天,“24小时内答复”在报纸上登出来后,特区管委大楼的各个职能部门马上作出反应。经济发展局提出:“可以一次办完的事,不让企业跑第二趟”,审批设立企业的时间,从一个月缩短为一个星期。贸发局实行政务公开制。税务局在公开办税制度的同时,加班加点办理业务。特区海关派人深入生产现场,对出口产品实行监装,避免了包装后再拆开检验的麻烦。特区工商局更是提高了工作节奏和工作效率,本来按国家规定,企业开办登记申请30天内答复,但他们不超过一星期。

    令人满意的服务,造就了令人向往的投资软环境。在汕头特区机关办事的作风中,再也没有那种“研究,研究”、“讨论,讨论”以及问一声答半句等官场恶劣习气和扯皮现象。

    各办事机构,不仅要求自己的工作人员必须优质、快捷服务,而且必须为来办事者提供便利的条件。

    一年投资总量等于过去几年总和

    “24小时内答复”的口号,闻名遐迩,在海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曾在数十家报纸、电台、电视台报道了这一消息,并给予高度的评价。1988年来汕投资设厂的客商增加特别快,这一年的投资总量等于过去几年的总和。澳门恒辉集团董事长郑士彦称赞说:“汕头特区有关部门工作效率之高,出乎意料。”台湾一鞋业有限公司经理庄先生感慨说:“我总忘不了汕头,我深深地感到这里人情味最浓,服务最周到。”香港华益制品厂有限公司吴经理也说:“在这里办事方便,手续简单、干脆,不麻烦。”许多人都说,当年汕头特区在“硬件”环境差,区域范围较小的情况下,做到客商招得来,留得住,发得了,使汕头成为一个投资热点,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本身正充分证明“软件”优势的巨大作用。

    记者  邵建生

摘自《特区晚报》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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